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为继续做好院区垃圾清运工作,我院拟采取院内议价方式选定垃圾清运服务供应商,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略)
采购内容:(略)
二、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略)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略)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略),在经营活动(略)
(六)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医院管理规定,支持和配合医院的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审查
申请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人公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参与资格被取消。
四、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二)报价单;
(三)廉洁承诺书(附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单位将相关资料盖章扫描打包发至邮箱:(略)
联系人:(略)
王老师 (略)
附件一:
附件二:
红河(略)
(红河州传染病医院)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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