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宣机场货运设备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芜宣机场货运设备采购项目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市湾沚区****机场综合业务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工 0553-****30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广场A3座302A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世文、胡桂蓉 0553-****693、199****125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2月28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报价 | ****000元 | |
授权代表 | 潘耀国 | |
供货期 | 收到招标人通知,十四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行李牵引车: ①合同名称:******公司(****机场);签订时间:2021.9; ②合同名称:******公司(****机场);签订时间:2022.1; ③合同名称:******公司(**机场);签订时间:2022.3; ④合同名称:********公司;签订时间:2022.9; ⑤合同名称:******公司(****机场);签订时间:2023.1; ⑥合同名称:********公司;签订时间:2023.5; ⑦合同名称:******公司;签订时间:2023.5; ⑧合同名称:******公司(****机场);签订时间:2023.12。 集装板拖车: ①合同名称:******公司;签订时间:2021.4; ②合同名称:**市**南****公司;签订时间:2021.5; ③合同名称:******公司;签订时间:2021.7; ④合同名称:**市**南****公司;签订时间:2021.10; ⑤合同名称:********公司;签订时间:2021.10; ⑥合同名称:中国****公司;签订时间:2021.11; ⑦合同名称:******公司;签订时间:2022.1; ⑧合同名称:中国****公司****基地;签订时间:2022.5; ⑨合同名称:中国****公司;签订时间:2022.7; ⑩合同名称:********公司;签订时间:2023.1; 合同名称:****公司****保障部;签订时间:2023.3; 合同名称:****公司**办事处;签订时间:2023.4。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行李牵引车(新能源); 品牌(如有):中港; 规格型号:SZG-TE25; 数量:2; 单价:468000元。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腾达航勤****公司 |
投标报价 | ****000元 | |
授权代表 | 郑宗功 | |
供货期 | 收到招标人通知,十四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行李牵引车: ①合同名称:****公司**代表处;签订时间:2022; ②合同名称:****公司**代表处;签订时间:2022.10。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行李牵引车(新能源); 品牌(如有):TLD; 规格型号:行李牵引车 ( 新能源) / J S T - 3 0 - E; 数量:2; 单价:405000元。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基准价****466.67,进入基准价计算的单位:**中港航空地面设备有 限公司、**吉鑫祥新****公司、腾达航勤设备(** ****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