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长办公室2024年2月21日会议精神(2024年第9号)。我院拟对软化水专用盐配送服务项目采用院内公开挂网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服务商参加。
比选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软化水专用盐配送服务商采购项目
2、采购人:****
3、地址:**县一环**段818号
4、采购预算:7万元,资金来源:医院自筹。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一年一签订。
二、采购项目简介:
名称 | 技术要求 | 规格 | 单位 | 预算单价 | 预算采购(袋) |
软化水专用盐(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剂) | 血液透析制水设备软化器使用, 有效量≥99.8%化学成分:氯化钠 形状为球剂. | 10kg袋装 | 袋 | 35元 | 2000 |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投标产品的资格、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1、产品来源合法承诺书。
2、服务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4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办公室报名时获取。供应商现场获取时必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的身份证明;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①收原件,②、③、④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请自备U盘或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15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3月6日15时在比选地点开启。
十一、开标地点:****(**县一环**段818号)医技楼三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 **县凯江镇一环**段818号
联系人: 黄老师
电 话: 083-****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