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BQ03D5奥迪牌FV7181FADBG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浙BQ03D5奥迪牌****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机动车 | 是否包含车牌 | 否 | 车牌号 | 浙BQ03D5 |
车辆类型 | 小型轿车 | 车辆品牌 | 奥迪 | |
车辆型号 | **** | 车身颜色 | 黑 | |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 LFV3A24G3K****628 | 发动机号 | 186439 | |
发动机型号 | CYY | 燃料种类 | 汽油 | |
排量(升) | 1.798 | 出厂日期 | ||
购置日期 | 注册登记日期 | 2019-05-09 | ||
强制报废期止 | 检验有效期至 | |||
行驶公里数 | 3.9万 | 成新率 | ||
数量 | 1 | 所在地 | ||
现状分析 | 是否带指标 | |||
瑕疵情况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转让方承诺:我方(****)现委托****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资产转让标的为我方所有,我方享有标的资产处置的权利,本次转让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挂牌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二、“浙交汇”特别提醒1.转让方提供《资产/标的清单(标的信息)》等仅供参考,不做为标的交割的依据。披露信息与标的实物、报价系统实际情况有误差的,以有效证件及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2.“浙交汇”平台对标的的介绍(包括标的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介绍本标的情况,属于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保证竞价标的的品质和真伪,不构成对标的的状态、品质和瑕疵等的担保,标的瑕疵等不影响成交总价。工作人员对标的的所有说明和解释仅作为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3.“浙交汇”平台将转让方提供的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三、其他事项1.标的所在地:宁****政府地下停车场。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4.挂牌期间转让方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5.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曹利侠,联系电话:136****3657,地址:**市**区古林镇共任村。6.公告挂牌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7.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8.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省**市**区古林镇共任村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203MA2AH5524M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21.28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2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3.标的资产交易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解决。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4.过户前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转让方承担,过户后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与车辆有关的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5.转让标的现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由受让方承继,商业险保险在标的受让后由转让方退回,不由受让方承继。6.受让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登记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7.外迁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车辆一旦外迁提档不得退档。8.过户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转让】.doc 、 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 |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张先生 | 电话 | 057****68178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市越****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 网址 | https://www.****.com/SXPT/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曹利侠 | 电话 | 136****3657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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