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关于2024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4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09:5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8日我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12—****472(项目管理室)
传真电话:0912--****741
通讯地址:**县人民路41号****
邮 编:7185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浩吉铁路**东站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2-28 | |
2 | 关于**润滑油(脂)集中仓储及配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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