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县山洪沟防治治理项目(曹家溪、诗溪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 | ||
项目编号 | H431******** | 项目所在行政区 | **** |
项目行业分类 | 水利工程 | 资金来源 | -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000********000******** |
招标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山洪沟防治治理项目(曹家溪、诗溪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 |
招标项目类型 | 水利工程 | 项目业主名称 |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县曹家溪、诗溪江等2条山洪沟防治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服务(含地形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等)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操作 |
1 | ****001 | **县山洪沟防治治理项目(曹家溪、诗溪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 | 98 万元 | 详情 | |
窗体顶端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124************M-********-****-3 标段(包)内容: 工程-勘察-地质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水利工程-水土保持 窗体底端 |
公告标题 | **县山洪沟防治治理项目(曹家溪、诗溪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 ||
公告源URL | /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02-29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02-29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03-21 | ||
公告内容 | **县山洪沟防治治理项目(曹家溪、诗溪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山洪沟防治治理项目(曹家溪、诗溪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水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县山洪沟防治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招标事项的批复、溆水发〔****〕1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资金来自 上级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县境内 。 2.2 建设规模:对**县曹家溪、诗溪江等2条山洪沟开展防洪治理,治理长度约 53.18 km,项目总投资估算 **** 万元(约每条溪****万)。本次招标内容为曹家溪、诗溪江2条山洪沟防治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服务(含地形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等)。 2.3招标范围: 浦县山洪沟防治治理项目(曹家溪、诗溪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勘察与设计(含概算)及实施时的技术服务工作。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完整合格的初设成果及概算;后续服务期限为项目实际实施的施工期 。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近 □3 □5 □8年内(指 年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必须完成过 √0 □1个 业绩。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 专业 技术职称, 注册执业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 水利水电相关 专业 高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依据《****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水办〔****〕113号)、《****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水发〔****〕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8 其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 年 2 月 29 日~ **** 年 3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止(**时间)在 ****交易中心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 ****交易中心(网址: http://ggzy.****.cn/)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 ****交易中心(网址: http://ggzy.****.cn/) 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307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 ****交易中心 网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本项目需要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投标担保。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年3月21 日 09 时 30 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网址: http://ggzy.****.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7.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7.3开标地点:招标人****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c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8、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水利局,电话:****-****816 。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 址:**县卢峰镇警予西路116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58********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同升街道汇金路877号嘉华智谷产业园Q1、A2、A3栋**** 联系人:舒女士、王静(项目负责人) 电 话: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