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太和殿一层位于同安区五显镇同安影视城内,现向社会公开招商。
招商(略):
序号 | 招商项目 | 面积(m2) | 底价(元/月) | 递增 | 租期 | 租金支付方式 | 报价保证金 |
1 | (略)太和殿一层公开招商 | ****平方米(室内) | ①基础承租费单价报价(指基础租金和管理费)不得低于人民币****元/月;②年营业额80万元以内影视城分成10%;年营业额80万元以上影视城分成15%。 | 无 | 3年 | 每三个月为一期,承租人提前15个日历日向业主方支付。 | 贰万元整 |
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同财综【(略)等文件规定,同安文旅公司拟将影视城打造成文化产业园项目,对太和殿一层项目进行招商,结合目前该项目实际,制定招商方案,欢迎符合招商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请意向承租人认真阅读《招商经营方案》文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业主方:(略)
2.招商项目编号:
3.招商说明:
3.1报名及获取文件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 3月 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略)前台。
(3)获取文件方式:意向承租人可在招标代理机(略)缴费。报名及文件服务费用:50元人民币;报名或文件发出后费用不退。
(4)办理报名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 提供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提供意向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则还应提供意向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2报价响应文件编制和递交
意向承租人根据(略),编制其报价响应文件,并密封完整。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 3 月 18 日上午09:00前
报价响应文件递(略):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开标厅,并在签到表上签到。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密封等规定要求的报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3招商基本条件
(1)用 途:符合景区业态的商务,仅限招商投资赶海乐园,以及经业主方书面同意的用途,不得做其他用途。
(2)承租期限:本项目整体承租期限为3年(含装修免租期一个月),自(略)计,以合同签订和业主方相关考核管理为准。
承租人应缴纳的基础承租费(含基础租金和管理费)自2(略) 月30 日起计算。因此,承租人成交后应及时签订合同,尽快进场实施,赢得时间。
承租人所有营业收入由业主方平台统一收取。
承租人应交付业主方的营业收入分成自承租人开始营业产生营业收入之日起计算。
现场按现状进行交付。自业(略),除“基础承租费和交付业主方的营业收入分成”按相应要求起计外,其他产生(略)。
(3)使用范围:太和殿一层(附场地平面图,以业主方现(略));承租方(略),并服从业主方管理要求,服从园区相关管理要求。
(4)若遇政策调整或相关管理要求和不可抗力因素,业主方可按政策或相关管理要求调整,业主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在(略)。
(5)招商业态要求:
① 符合影视城公司整体业态规划的赶海乐园项目,承租方对本项目的业态布局须经业主方同意方可;
② 不接受违规经营商家或从事非法宣传活动的商家;严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部门禁止的行为。
(6)经营模式:由承租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经营风险。
(7)承租人应保证合法经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自行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意向承租人应(略),若承租人无法开展赶海乐园以及经业主方书面同意的用途,业主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业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8)业主方有权(略)。
其他详见《招商经营方案》。
4.对本次招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4.1业主方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4.2招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
联系人、联系方式:(略) 电话:****-**** 电子信箱:****@163.com
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163.com
业主方:(略)
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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