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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饲料稻谷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温州饲料稻谷销售(略))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略)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略)com)举办网上竞价销售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采购品种及数量:
一、品种、数量、质量:
(略)吨,共1个标的物。
2.质量:具体质量和散装围包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等,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略),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看样时间: 3月4日至 3月7日16:00,看样请提前联系。
看样地点:温州市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瑶溪库P38仓。
联系人:南超伦 联系电话:(略)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略)
2、竞价交易时间:(略)
3、竞价交易人条件::竞价交易人条件: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浙江省内饲料生产加工企业或工业酒精加工企业参与。(报名企业需提供《饲料生产许可证》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签订《承诺书》,传真发送扫描件至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略))
三、报名须知
1、参(略),已视为全面(略)。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略)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略)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略),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略),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03月07日16:(略)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帐号:(略)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略))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委托方(略),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3、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略)),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略)
3、(略)(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略).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略),建议客户不要(略),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略)明申请本市场调解。超过调节期限,我公司将默认(略),解冻双方履约保证金。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沙科长 电话:(略)
郑先生 电话:(略)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略)
财务部:(略)
传 真:(略)
特此公告。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二○二四年三月一日
温州市级饲料稻谷公开竞价销售交割细则
(温州饲料稻谷销售(略))
一、品种、数量、质量:
1.品种:饲料用晚籼谷,年份:2023,产地:浙江鹿城龙湾,数量:615.48吨,共1个标的物(详见(略))。
2.质量:具体质量和散装围包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等,竞买人应在(略),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略),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看样时间: 3月4日至 3月7日16:00,看样请提前联系。
看样地点:温州市粮食(略)。
联系人:南超伦 联系电话:(略)
二、交货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于 2024年(略)(不可(略))。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提货期限的须提前告知,不得影响仓房后续新粮补库。
2、交货地点: 温州市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瑶溪库P38仓。
3、(略):仓内交货,地磅计重,装卸等费用竞得方承担。
三、(略):
1.合同签订:竞得方须在中标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食销售合同。
2.货款结算:竞得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货款,委托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将粮权转移给竞得方,竞得方方可(略)。
四、粮食损耗与溢余:
1.粮食损耗。该仓最后一个(略),数量少于标的数量的,由委托(略)。
2.粮食溢余。该仓最后一个提货单位足量提货完成后仍有溢余的,溢余部分由该提货单位按其本仓中标价格提货,根据委托粮食溢余情况,提货截止日可适当延迟。
五、违约处理
在合(略),如发生违约情形,委托方授权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根据违约情况,扣除竞得方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违约金超(略),超过部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或通过其它途径另行处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得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一)竞得方无故拒签合同或拒付所有货款的,视为违约,委托方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并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二)竞得方不能按照交易公告和销售合同要求,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按比例扣除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作为货款结算违约金,逾期10个工作日以上未结清货款,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逾期总天数(工作日) | 1—2日 | 3—4日 | 5—6日 | 7—10日 | 10日以上 |
违约金扣除比例 (从相应数量所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5% | 10% | 15% | 50% | 100% |
(三)提货逾期。竞得方不能按照交易公告和销售合同要求期限完成提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略))。委托方通知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扣除竞得方相应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
(1)逾期提货30个自然日以内,竞得方按每天0.25元/吨的标准向委托方代储库点交纳未提完货物的仓储使用费;
(2)逾期提货30个自然日-60个自然日,竞得方每天按0.25元/吨的标准向委托方代储库点交纳货物所在仓房的仓容占用费(按设(略));
(3)逾期提货超过60个自然日的,委托方通过(略),并且竞得方仍需按每天0.25元/吨的标准向委托方代储库点交纳货物所在仓房的仓容占用费(按设计仓容量计算)。委托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重新启动竞价销售或对未提完货物进行移仓清算,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负责。
(4)延期提货期间(略),出现质量等问题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四)委托方及库点无故拒绝出库的,竞得方可委托网上粮食交易协调解决或向委托方当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提起申诉。
六、其它说明:
1.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提供正式销售发票,有关印花税(略)。
3.竞得方应安排均衡提货,及时与库点联系,若由于竞得(略),由竞得方自行承担后果。竞得方要(略),应做好事前沟通,库点根据值班情况安排提货出库。
4.参与竞价的(略),承诺该批饲料粮不流入口粮市场。
七、质量纠纷(略):
(一)委托方和竞得方(略),应于提货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提出,由市粮食主(略),以复(略)。
(二)委托方和竞得方任意一方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应于复检结果出具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提出,由市粮食主管部门委托省级粮油检测机构进行再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八、对于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被纳入黑名单的,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此外,若竞得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二○二四年三月一日
温州饲料稻谷销售(略)标的物详情
标的号 | 数量(吨) | 品种 | 年份 | 产地 | 储粮地点 | 包装方式 | 气味 |
温州001 | 615.48 | 晚籼谷 | 2023 | 浙江鹿城龙湾 | 温州市粮食集团瑶溪库P38 | 散装 | 正常 |
水份 | 杂质 | 出糙 | 镉 (mg/kg) | 谷外糙米 % | 黄粒米 % | 脂肪酸值 mgKOH/100g | 色泽 |
12.3 | 1.7 | 76.5 | 0.31 | 0.6 | 0 | 15.2 | 正常 |
参与饲料稻谷公开竞价交易承诺书
温州市粮食收(略):
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全称),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愿参加温州粮食中心市场举办的饲料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场次号:温州饲料稻谷销售(略)),并做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略)。去年以来我单位生产运营正常,长期以来企业信誉较好,无不良记录。我单位保证所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饲料生产许可证等材料、数据真实有效。
2、我单位将严格执行饲料稻谷销售的有关规定和购销合同。所购买的饲料稻谷仅限于本企业加工生产饲料,并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和饲料安全相关规定,不转卖倒卖,不在(略)(单位)代储、代加工,不改变用途,不加工成口粮销售,采购及加工期间不从事同品种原粮销售业务。
3、对所购买的饲料稻谷单独运输、单独储存。
4、饲料粮运输委托具有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运输期间保证GPS开启并正常运行。按要求及时在定向销售粮食运输监管平台报送处置进展相关情况,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5、如有违(略),愿承担(略),并愿意接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2024年 月 日
(传真件有效)
信息填写完整盖章后传真或发送扫描件至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