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始丰溪乡镇河流综合治理工程—茶山溪段治理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始丰溪乡镇河流综合治理工程—茶山溪段治理工程(二期)****改革局以《关于**县始丰溪乡镇河流综合治理—茶山溪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天发改投〔****〕9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县始丰溪乡镇河流综合治理工程—茶山溪段治理工程(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县始丰溪乡镇河流综合治理工程—茶山溪段治理工程(二期),建设地点位于**县街头镇。主要包括水工部分和生态专项提升部分,水工部分建设内容包括:**护岸****.3m,护脚加固****.16m,防浪墙270.22m,堰坝3座(8#、9#、12#),水文站1座,涉及河道长度约6.3km;生态专项提升部分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广场铺装,涉水栈道、管理道路及巡查道路建设,**仿古六角亭2座、仿古长廊3座、拱桥1座,以及其他零星景点建设等。主要涉及桐**语、明岩桥上游生态修复、滩地修复、塘岙村生态修复、诗画溪里、茶山口村生态修复、古韵同善等节点打造。具体详见施工图。
本标段预算********元,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质量目标合格。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内招标人指定的工程(详见招标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 具有****万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注:1、投标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1)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自****年1月1日(含)以来[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载明时间为准]已完工的河道整治施工业绩。该****水利厅 “透明工程”应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是指:①、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③****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网页打印件。①、②、③必须同时提供。如上述材料还不能证明业绩规模情况的,允许使用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竣工结算审核报告(附河道整治结算相关页面复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其余材料不予认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http://36.****.67:****/。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36.****.67:****/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3 月 27 日 9 时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36.****.67:****/ 。
5.2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以纸质形式递交工程保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http://36.****.67:****/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街头镇 地 址: **县始丰街道丽泽大道55号(科山建材城内)东边4楼
邮 箱: 邮 箱: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 系 人: 陈敏
电 话:188******** 电 话: 159********
传 真: 传 真: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 **** 年 3 月 25 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 ****万以上类似项目施工 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注:(1)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自****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已完工的河道整治施工业绩。该****水利厅 “透明工程”应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是指:①、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③****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网页打印件。①、②、③必须同时提供。如上述材料还不能证明业绩规模情况的,允许使用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竣工结算审核报告(附河道整治结算相关页面复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其余材料不予认可。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无专业类别的,以毕业证书为判断专业依据)。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协会****协会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
三 | 其它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水利厅“**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n)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