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略)委托(略)承担 (略)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巴山水闸位于阿勒泰市红墩镇境内,水闸闸址地理坐标为东经 88 02 39 ,北纬 47 31 43 。
项目概况:(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重建进水闸2孔,冲砂闸2孔,溢流堰70.0m,上下游连接段306.2m。新增管理设施、监测设施、信息化设施、金结及机电设施设备等。工程等别为Ⅲ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3 级,次要建筑物4级,临时建筑物5级。工程设计洪水标准30年一遇,洪峰流量742.0m3/s,校核洪水标准50年一遇,洪峰流量756.0m3/s。
二、建(略)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85号璟曜里商住小区25幢2层商业201号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略)cn/hbcyxh/xxgk/(略)/hjyxpjgzcygs/(略)/index.html
五、提(略)
本次(略),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略)
(略)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