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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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适用于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并委托****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限中情况详见附件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货物清单。(货物清单单独成册,是本公告附件,具体招标货物及其数量以货物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根据《****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投标****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详见附件2品类资质业绩及代理情况。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9日23:59分时(**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n,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
4.4注意事项
4.4.1若潜在投标人在“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填写的企业联系人已经离职的,请潜在投标人要定期登陆“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及时更新企业联系人信息,删除已经离职的企业联系人相关信息。
4.4.2如招标人根据最新工作要求需对开标日期、开标方式等进行调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发布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内的公共信息。
4.4.3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的,请不要在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报价即可。
4.4.4投标人必须对各标包技术规范中项目单位所提及的相关工作要求进行逐一应答。
4.4.5本批次相关的业绩要求证明材料,请在技术文件中提供相关的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发票(此两项为必备材料)及能证明的材料扫描件,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或结果截图与平台查验结果不一致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对于存在造假行为的申请人,将严格按照《****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合同封面、签字页须一一对应。
以合同为单位,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与本合同的发票扫描件。业绩时间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金额)计算以提供发票为准。否则不计入业绩项。
4.4.6技术规范书内任何与专利技术要求,授权,资质业绩相关的内容均无效,资质业绩要求全部以公告中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为准。专用资质业绩表内要求的相关应答证明文件均制作在技术投标文件内。
4.4.7本批次收取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二章3.4.1投标保证金。
4.4.8投标人须合理报价,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将严查中标人所有分项报价,如发现中标人存在分项报价超过**网系统平均价格10%现象,招标人将与中标人协商,中标人同意将价格降至**网系统平均价10%以内方可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该分项合同中标资格,不予签订。
4.4.9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5日09:00时(**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文件上传操作手册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汉水路301号
邮编:1500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岗区文景街85号
邮编:150000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电话:0451-****2179苑经理电话:0451-****2165
财务电话:0451-****4170
财务传真:0451-****3737
电子商务平台:
供应商服务热线:400-****899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1000
如有技术问题请在2024年3月8日9:00前在系统内提出。招标代理不接受技术问题的咨询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3月4日
业务范围:办理国企电商平台入驻;国网、南网招标培训、南网资格预审辅导;国网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一纸证明”办理;检测报告、校准报告、AAA信用等级、三大体系认证、南网互联互通、银行保函、异地跨省售后服务、杂志广告、微信公众广告、抽样检测咨询陈老师:185****6381(同微)
投标邀请书
(适用于资格预审)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并委托****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限中情况详见附件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货物清单。(货物清单单独成册,是本公告附件,具体招标货物及其数量以货物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仅接受相应标包物资类别在资格预审中合格的申请人投标,投标人所投任一标包对应的物资类别须在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中全部合格,各标包对应的物资类别及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详见附件2资质业绩及代理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9日23:59分时(**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n,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5日09:00时(**时间)。
6.确认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未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价格文件必须提交至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系统,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仅需提交企业变更信息等补充文件即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汉水路301号
邮编:1500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岗区文景街85号
邮编:150000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电话:0451-****2179苑经理电话:0451-****2165
财务电话:0451-****4170
财务传真:0451-****3737
电子商务平台:
供应商服务热线:400-****899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1000
如有技术问题请在2024年3月8日9:00前在系统内提出。招标代理不接受技术问题的咨询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书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书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投标邀请书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投标邀请书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投标邀请书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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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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