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产品至**港汽船运输公告24.3-4
公告内容:
产品名称 | 起运地 | 到达目的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吨,含税价) | 报价单价(元/吨,含税价) | 备注 |
出口吨袋产品 | ****公司厂区 | **港 | ****吨 | 100 | ****公司需要代付的19元/吨的港杂和报关费用给指定代理报关行(代理报关行开具发票)。 |
备注:①承运船只需有《中华人民**国船舶国籍证书》,要求在**上船后直达**,****,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和船只需用塑料布下垫上盖四周围,防止污染。
②该批次货物要求报港(**港)时间:****年4月1日;卸货时间:****年4月3日-5日(到港后及时协助代理报关行报关,船板交货)。
③成交单位需在成交后三天内,按合同估算总价的5%标准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开户行:建行**支行、账号:360************,****公司的开户账号汇入);
④承运方所承运的产品需按我方的通知要求(以****年4月1日定为到港日期)到达****港,由于承运方原因造成未按期到达的,承运方需承担我方的一切损失。
承运方船只按要求达到****港,承运方船只到达**后报港日开始计算滞港期,前八天免滞港费,第九天没有卸船视为滞港(如果遇到雨天则顺延),我方每天按每吨壹元的价格赔偿承运方,开始卸船后不视为滞港。
所报价格为到目的地价格,开具9%增值税专用运输发票。
2、付款方式:为货到后无质量等问题,收到发票后一个月之内,结算总价的70%以承兑汇票支付,****银行转账或汇款支付。
3、报价方式:以密封形****公司或面交联系人,并在封面上应填写清楚所报内容以便于区分整理。
4、****公司的形式,但必须是营业执照上已批准的经营项目否则视为无效,****公司红章方为有效,报价格式以公告上表格的格式为准,首次参与者要附营业执照、国内运输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都为复印件。
5、邮寄地址:**省**市四特大道1号邮编****(****公司****公司欧虎收)。
6、报价截止日期****年3月11日17:00(以我方收到快递邮件日期为有效期限)。
7、联系人欧虎,联系电话139********
****公司
****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