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并对明细清单进行书面确认(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中心提起受让申请、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并****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由于本次转让标的重量为预估吨数,实际重量以交付时的实际吨数为准,预付交易价款=预估重量×最终成交单价,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进行交付。如受让方支付的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应按转让方要求补足,****中心指定账户;如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中实际交接吨数小于预估吨数,中心根据实际交接吨数据实结算交易价款,受让方已支付的预付交易价款超出实****分中心无息原渠道退回。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中心并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最终受让方全部预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 4、****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办理提货手续,在标的现场查验交易资产并对交易资产无异议后与转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并由转让方将双方签订的《资产移交确认书》提交中心,中心收到《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受让方方可进行资产清运工作,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完毕后提交《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中心。 如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经中心催告仍未履行资产移交、清运工作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自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5、中心在收到双方签署的《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之日且收到全部交易服务费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并出具交易凭证。 6、在资产交接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 7、如标的涉及拆除,转让方负责与拆除所涉及第三方协调,由受让方负责施工,并由受让方承担拆除、保管、搬运、垃圾清理等工作和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8、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10、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