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尔王庄镇小高庄村72亩林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小高庄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镇小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镇小高庄党群服务中心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承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尔王庄镇小高庄村72亩林地经营权 | ||
资产权益 | |||
挂牌价格 | 500.00(略)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略) | 1、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源和电源。 2、(略),承包方在所承包地内如发生任何事故,均与发包方无关。 3、在承包期内,国家如使用此块地,承包方无条件服从。 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许在所承包的地内搞设施农业。如违反此项规定,此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5、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地上物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 6、承包亩(略),参加竞拍视为同意该条款。 7、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保持原始地貌不得改动,如有违反此规定,此合同自动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8、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向发包方缴纳土地承包保证金2万元,如承包方中途退包,此土地(略)。承包期满后,发包方(略)。 9、缴纳秸杆禁烧和环境保护保证金5000元,在承包期内,如有破坏环境和撂荒事宜,此保证金转为罚款用于补偿发包方各项损失,且承包方需再次缴纳秸杆禁烧和环境保护保证金5000元,到期后没有破坏环境和撂荒事宜,退回最后一次缴纳的保证金5000元。 10、村委会收取标书费500元/份。 11、承包方负责支付交易服务费。 12、该项目出租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38年12月31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成交后(略)。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村内外人员或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
转出用途 | 种植林木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略)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略),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略)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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