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区提档升级反恐处突及巡逻装备
3、预算金额:总预算421.05万元(分包1:23.85万元;分包2:397.2万元), 最高限价:421.05万元(分包1:23.85万元;分包2:397.2万元).
分包1(标段一):水上巡逻艇
(一)6.30米级**巡逻艇一艘
(二)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交付并完**装调试。中标单位需负责运送到达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意外事项自负,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付款进度和方式: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完**装调试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总金额的100%。(如有审计要求的,甲方于审计完成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分包2(标段二):警用装甲车及升级配件
(一)项目需求
名称 | 数量 | 要求 |
装甲防暴车 | 2辆 | 警用装甲防暴车,警用装甲防暴车要求采用汽油发动机,自动变速箱的皮卡车改装而成,整车按5个车门开启设计,确保特警队员快速上下车辆。 所有设备和部件必须符合产品的相关技术、安全的国家标准. |
(二)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负责货物的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4、付款进度和方式: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完**装调试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总金额的100%。(如有审计要求的,甲方于审计完成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分包1:投标人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一般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1类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证明。
分包2: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财政局《****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四)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地点:****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3.方式:
(1)CA证书办理
****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认证中心CA证书和**国际****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财政厅****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现场办理地址:**市**区平泷路251****中心4****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cn/zfcg/html/content/202********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3811、025-****3812、153****2027、153****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2950;QQ:****755361、****179389、****06745。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13点30分(**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3月27日13点30分(**时间);
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cn/)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相关事宜:
1、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财政局综合处监督电话:0512-****8409。
3、****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陈春雷
电 话:0512-****5661
地 址:**市**路51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西环路883号蓝文化创意产业园204室
联系人:陈超、宁杰星、杨莹、孙阳、王思恬
电 话:0512-****5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宁杰星
电 话:0512-****8750
****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