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4****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采购人为****公司**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拟公开询价成交供应商对2024年市本部、**、**、**、****公司的车辆进行维修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标段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标段名称 | 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 服务地点 |
一 | CP01742维修服务 | 2024****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 240000.00 | **市**区 |
二 | 2024****公司市本部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 **市**区 | ||
三 | 2024****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 204000.00 | **市**县 | |
四 | 2024****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 144000.00 | **市**县 | |
五 | 2024****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 120000.00 | **市**县 | |
合计 | 918000.00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1.2条款。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供应商必须按询价文件格式提供《成交意向承诺书》(所填意向成交标段数不得大于本条款规定的数量),否则采购人将按照标段正序进行推荐。
1.4 ★服务时间:
标段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标段二:2024年05月19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标段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标段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标段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5 本项目设置标段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标段最高限价或修正后的报价超过标段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具体标段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如下:
标段一为:人民币240000.00元;
标段二为:人民币210000.00元;
标段三为:人民币204000.00元;
标段四为:人民币144000.00元;
标段五为:人民币120000.00元。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提供承诺函)。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1.3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1年02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车辆维修服务】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应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 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
(2)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要求【2】人及以上,并在项目实施地驻点。
(3)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清单和有效身份证证明材料。
2.1.5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2月0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2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0****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公司与供应商存在****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14)为本询价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5)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6)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采购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7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07日24时00分(**时间,下同)。
3.2 询价文件获取地点:详见公告附件。
3.3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4年03月14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省**市**区建设大道133号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询价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5.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公司****公司
地 址:**省**市建设大道133号
邮编:517000
联系人:蓝秀鸳
电 话:0762-****166
电子邮件:****@chinatel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先烈中路69****广场15楼
邮编:510630
项目负责人:王思尹、李文基、郭文娟、温琪、张秀媚
联系人:李文基
电 话:159****4783
电子邮件:****@gpdi.com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账 号:311********60010174
(注:我司已采用银企直联,每一个项目对应一个账号收取保证金,请务必将保证金转至本项目对应的账号下)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 购 人:****
采购实施部门:****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03月06日
1 | 代维服务-运输设备-公用车辆(管理用) | - | 项 | 240000 | 标段一(2024****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
2 | 代维服务-运输设备-公用车辆(管理用) | - | 项 | 210000 | 标段二(2024****公司市本部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
3 | 代维服务-运输设备-公用车辆(管理用) | - | 项 | 204000 | 标段三(2024****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
4 | 代维服务-运输设备-公用车辆(管理用) | - | 项 | 144000 | 标段四(2024****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
5 | 代维服务-运输设备-公用车辆(管理用) | - | 项 | 120000 | 标段五(2024****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