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楚雄高新区联合专项2023年科技创新项目拟立项项目公示的通知
根据《**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22〕5号)和《****开发区联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楚财教〔2021〕163号)等规定,经组织申报、评审、****党工委会议研究、****财政局审定批复等流程,现将**高新区联合专项2023年科技创新项目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6日—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李万会,李红丽:0878-****892。
监督电话:****工作局纪检监察室,0878-****160。
通讯地址及邮编:**市**路698****管委会大楼2018室,675000。
附件:**高新区联合专项2023年科技创新项目拟立项项目
****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3月6日
附件
**高新区联合专项2023年科技创新项目拟立项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申报单位 | 项目起止年限 | 备注 |
1 | ****大学****研究院育种实验室建设项目 | **** | 2023.12-202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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