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次转让标的位于**市回民区贝尔路**广场3层309公寓,状态为闲置。该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号为:蒙(2020)**市不动产权第(略)号,标的资产为转让方单独所有。各意向受让方需自行联系转让方尽调联系人了解具体情况,转让方对标的房产能否过户及过户时间不作任何形式的承诺。转让标的建筑面积、证载用途、装修情况、目前状态等信息以实际情况为准。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房产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转让,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 2、标的房产状态:标的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使用情况及交房事宜,自行承担按现状受让后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方应自行查阅档案、现场调查走访,并独立作出是否投资、投资价值如何等的判断,中心对标的资产的内容、状态、效力、价值等不做出承诺,所提供的推介资料及介绍、说明、解释等内容,也不构成对标的资产价值的任何声明和保证,标的资产最终以其相关法律文书等记载的内容为准,请受让人自行与转让方联系查阅。标的尽调联系人:(略)。 3、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标的房(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转让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房产办理权属变更过户时,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变更过户相关资料,协助受让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如涉及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略),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略),对自身的资(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略),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略),不承(略)。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略):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略)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