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公告
各供应商:
公交公司工作服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现进行如下澄清和修改:
1、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1“预算为:100万元”,现在此澄清: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00万元。系统投标客户端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以本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澄清的预算金额为准;
2、本项目为投报折扣,且在招标文件中对报价做出了具体说明和要求。系统投标客户端显示的预算单位“元”仅为系统设定,其数值“100”和单位“元”不代表预算,系统投标客户端显示的预算单位“元”实质为“%”,即100%(为折扣)。现在此澄清,系统投标客户端显示的“单价:100.00 元”等同于“折扣:100%”,非单价含义;显示的“预算总价:100.00 元”等同于“最高折扣限制:100%”,非预算含义,预算金额以招标文件体现的为准。由于系统不支持折扣,本项目系统投标客户端显示的内容含义以上述澄清内容为准。同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六、报价要求★2、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报价为基准价的折扣。由于系统设置原因无法投报折扣,则供应商在本项目系统客户端报价时,按以下要求进行填报:若供应商投报的为9.5折,则在系统客户端投报报价时填写95。未按前述要求报价的,为无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超过100的也为无效报价”的规定进行报价。
若供应商对报价和预算还存在疑问,可咨询****。联系人:苏女士,电话:0597-****036、****019,地址 :**市**区**大道388****广场B地块B楼八层。
3、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二、招标货物一览表2、招标范围:“注2: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内容。
4、为确保招标文件采购产品的前后描述一致性,将招标文件中涉及采购产品冬装的描述,均修改为“冬装(夹克、长裤及长袖内胆)”;
5、本项目的开标及提交电子(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至2024年3月25日9:00,报名截止时间修改至2024年3月25日。
6、对本次修改的内容质疑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做修改的部分质疑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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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