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略)Z01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略) |
2024-03-28 10:(略) |
90天 |
在线递交 |
500,000元 人民币 |
0元 人民币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2024-03-28 10:(略) |
(略) |
在线开标 |
资格后审 |
否 |
0001-01-01 (略):00 |
(略) |
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屿T20(略)(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同发投(2022)备15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 建设资金来源 国有 ,招标人为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市同安区城北片区汀溪西路与古庄二路交叉口西北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象屿T2022P01地块景观绿化工程,室外铺装总面积约21341.98㎡,绿化种植总面积约为22452.3㎡。本项目建安投资额约2571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略) (2)招标类型: (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象屿T2022P01地块包括但不限于回填土工程、室外雨污管网工程、硬质铺装、道路工程、软景绿化、水电安装、塑胶场地、健身器材及儿童娱乐设施(包含基础工程及预埋件)、海绵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构筑物(含围墙)、景观小品、成品保护、种植、养护及保活、展示区室外工程恢复及衔接收口施工、红线外与市政绿化接驳施工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约2571万元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约2571万元 (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6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计划开工时间(略)具体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指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略)①开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材料样板封样定样;②开工后120日历天内室外雨污水管网施工完成;③开工后150日历天消防道路结构、园建结构、水景结构、围墙结构施工完成;④开工后180日历天乔木种植完成;⑤开工后200日历天硬景铺装、装饰面层、架空层装修、小区围墙装饰施工完成;⑥开工后220日历天景观绿化、灯具照明安装调试施工完成;⑦开工后265日历天内竣工验收通过(含景观海绵城市、园林绿化验收);⑧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付提升完工验收,交付提升完工验收后30日历天内移交发包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略) 2.7. 质量要求: 合格(同时满足**市绿建二星验收标准及海绵城市验收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园林(略) 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略)。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略)园林绿化类。应用**省(略),(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略)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略),可通过**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项合同实际造价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各投标人(略)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2023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B+及以上级别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07 09:(略) 至 2024-03-28 10:(略) 通过 (略)(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略) 6. 投标(略)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略)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03-28 10:(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略)gov.cn、(略)gov.cn)和**市公共**交易网(http://(略)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市同安区城西路107号三楼306室之三十 邮编: (略) 电子邮箱: (略) 电话: (略) 传真: 无 联系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 邮编: (略) 电子邮箱: (略) 电话: (略) 传真: (略) 联系人: (略)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网址: http://(略)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公共**交易中心名称: (略) 地址: **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略)、 (略) |
源文地址:http://(略)gov.cn/information/html/a/(略)/(略)/(略)f8acd8e74e2e8a69a1c15b24c33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