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源市精神卫生服务中心室外消防设施及水电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济发统〔2023〕109号)
索 引 号: (略)/2023-0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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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市精神(略)服务中心室外消防设施及水电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济发统〔2023〕109号)
关于**市精神(略)服务中心室外消防设施及水电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济发统〔2023〕109号)
**市精神(略)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市精神(略)服务中心室外消防设施及水电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请示》(济精卫〔2023〕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医疗配套设施建设,提供优良的医疗环境,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市精神(略)服务中心室外消防设施及水电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05-419001-04-05-492109)。
项目单位为:(略)
二、建设地点:承留镇卫河村,**市精神(略)服务中心院内。
(略)m2。综合楼北广场地面硬化,尺寸:63m×18m。2.消防控制室电气:配电箱、配管、配线等工程内容。3.消防水泵房电气:强电部分:0.4KV电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建筑物接地及安全保护系统。弱电部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消防水泵房消防:消防水泵、消火栓钢管、水喷淋钢管、阀门法兰、报警装置等工程内容。5.室外电气:室外强电和弱电等工程内容。6.室外工程(给水、雨水、污水工程):给水、消防管道、喷淋管道、雨水、污水管道等工程内容。7.增设隔油池、相关区域绿化等工程内容。
四、项目总投资250万元,资本金占项(略),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略),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略)。
六、请你(略),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略)
七、项目予以核准决定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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