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留镇王拐新村河沟地农村道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济发统〔2023〕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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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承留镇王拐新村河沟地农村道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济发统〔2023〕176号)
关于承留镇王拐新村河沟地农村道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济发统〔(略)
济源市承留镇王拐新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略)请示》(王拐新村委文〔202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王拐新村村容村貌,便于村民出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承留镇王拐新村河沟地农村道路工程。
项目代码:(略)-44-(略)。
项目单位:(略)
二、建设地点:承留镇富士花园小区东,黄河大道与克留线交叉口东北角田间。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建设道(略),总长(略),路面宽7.5米,0.15米厚水泥路面;同时敷设塑料污水管网213m,建设塑料检查井6座、整体化粪池1座。
四、项目总投资(略),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请你单(略),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七、项目予以核准决定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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