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防洪排涝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开发区**防洪排涝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石开审批【202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统筹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一标段:新赵大街(起点—**路)工程进行提升改造,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便道工程等。二标段:新赵大街(**路—世纪大道)工程进行提升改造,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便道工程等。三标段:新赵大街(世纪大道—渠道)工程进行提升改造,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便道工程等。四标段:新赵大街(渠道—规划区南界)工程进行提升改造,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便道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缺陷责任期全过程。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一标段: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 3.1.3信誉要求:****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是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本项目项目经理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承担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要求:拟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1.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3 家。(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 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 1.****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监督单位:****招标办。电话:0311-****7695 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3 家。(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08 00:00:00 至 2024-03-14 23:59:59 (**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2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
****开发区开发大街1号 | 地址:** |
050000 | 邮编:050000 |
赵科长 | 联系人:王健 |
031****84619 | 电话:186****2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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