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ZH08-04-02-23(N-04)地块(勘察设计)项目预公示
镇海区ZH08-04-02-23(N-04)地块(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镇海区ZH08-04-02-23(N-04)地块(勘察设计)已由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镇海区集成电路产业园终端应用区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镇发改〔2024〕12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镇海集成电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略),委托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略)万元,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142.7亩,总建筑面积约19.10万平方米,其中最高厂房11层 ,建设地点: 位于镇海区九龙大道西片区,林周路西侧、南一路北侧、规划一路南侧、海大路东侧 。
2.2招标范围: 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专项方案设计及施工期间配合服务等。
2.3服务期限: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设计周期9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施工图审图合格之日止)。
2.4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
2.2招标范围: 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专项方案设计及施工期间配合服务等。
2.3服务期限: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设计周期9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施工图审图合格之日止)。
2.4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镇海区ZH08(略)(N-04)地块(勘察设计)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略)(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略) 一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 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略)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略)(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略) 一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 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略)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无
5.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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