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对2024年**大区通信云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兴)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提供设备原厂维保服务,维保设备范围包括:通信云**池硬件以及配套组网数通设备,包括交换机、路由器设备。
1.2服务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原厂维保,需要向原厂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者服务配套要求。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原厂维保,需要向原厂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者服务配套要求。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1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 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大道西666****广场
电子邮箱:****@chinaunicom.cn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原区互助路1号
项目负责人:区家怡、李慧敏、李**、张承祖、张志永、裴相斌、贾义斌、陈光理
电话:189****6762、158****9025
电子邮箱:****@163.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