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供应商:****
地址:**市**区振华路200号瑞鼎大厦B座920
邮编:31000
联系人:邓波 联系电话:189****5160
授权代表:邓波 联系电话:189****5160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24年2月29日
质疑项目名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心和音乐厅、智慧琴房、MIDI音乐教室设备采购
质疑项目编号:****
****:
我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10:30(质疑函原件落款日期为2024年2月26****公司通过顺丰快递邮寄方式送达的质疑函原件一份,我公司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一起对质疑事项进行核实。****政府采购,****公司质疑引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不合适,法律依据应为《****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公司质疑事项,根据相关法规,经组织核实后,现根据采购人的意见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详见附件:质疑函。
二、质疑请求
请求:建议删除不合理参数。
三、质疑答复
(一)针对质疑事项1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1分标 ”中“第5项功率放大器(辅助)”的第1、2、3点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核查,质疑事项第1、2、3点的参数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需要实现的功能,对产品功能提出的最低基本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提供符合或者优于招标参数的功能。因此,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二)针对质疑事项2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1分标 ”中“第7项数字音频矩阵处理器”的第2、3、4、10、11点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核查,质疑事项第2、3、10、11点的参数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需要实现的功能,对产品功能提出的最低基本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提供符合或者优于招标参数的功能。因此,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对第2、3、10、11点参数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2)经核实,第4点参数 ,应当更正。更正前内容:“4、设备后面板自带一个REMOTE SWITCH远程控制端口,与同品牌体系中带远程控制功率放大器及电源时序器通讯并控制其开关机,须提供CNAS功能性检测报告复印件、产品相关功能截图和检测报告编号在****总局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佐证。”更正后内容:“4、设备后面板自带一个REMOTE SWITCH远程控制端口,与同品牌体系中带远程控制功率放大器及电源时序器通讯并控制其开关机,须提供CNAS功能性检测报告复印件。”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2部分成立,采购人将对采购需求进行更正。
(三)针对质疑事项3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1分标 ”中“第13项智能免编程中央控制器”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经核实,质疑事项所列:“▲为保证投标产品真实性,投标人须开标现场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NAS和CMA”标识的功能性检测报告扫描件和检测报告官网查询截图,检测报告应具有“1-30”项参数的功能描述”参数,应当更正。更正前内容:“▲为保证投标产品真实性,投标人须开标现场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NAS和CMA”标识的功能性检测报告扫描件和检测报告官网查询截图,检测报告应具有“1-30”项参数的功能描述。”更正后内容:“为保证投标产品真实性,投标人须开标现场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NAS和CMA”标识的功能性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应具有▲项参数的功能描述。”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3部分成立,采购人将对采购需求进行更正。
(四)针对质疑事项4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1分标 ”中“第16项24口POE交换机”的第6、11、12、14、18、19、22点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核查,质疑事项第6、11、12、14、18、19、22点的参数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需要实现的功能,对产品功能提出的最低基本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提供符合或者优于招标参数的功能。因此,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五)针对质疑事项5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1分标 ”中“第17、18项思政展示云屏”的第1、5、6、8、9、14、15、16点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核查,质疑事项第1、5、6、8、9、14、15、16点的参数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需要实现的功能,对产品功能提出的最低基本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提供符合或者优于招标参数的功能。因此,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六)针对质疑事项6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1分标 ”中“第19项思政展示云屏维护管理系统”的第3、4点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核查,质疑事项第3、4点的参数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需要实现的功能,对产品功能提出的最低基本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提供符合或者优于招标参数的功能。因此,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七)针对质疑事项7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1分标 ”中“第33项数字体验式教学系统”的第14点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经核实,第14点参数“▲14、投标人所投标的软件平台应具备数字化体验式教学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 ,应当删除。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7成立,采购人将对采购需求进行更正。
(八)针对质疑事项8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1分标 ”中“第35项中国共产党党史展览馆三维虚拟仿真体验式教学系统”的第五点参数;“第36****博物馆--国家**之路三维体验教学系统”的第六点参数;“第37项中****纪念馆三维体验教学系统”的第六点参数;“第38****纪念馆三维虚拟仿真体验式教学系统”的第五点参数;“第39****纪念馆三维体验式教学系统”的第五点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经核实,质疑事项8所列参数 ,应当更改。更正前内容:
“第35项:▲五、提供《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三维虚拟仿真体验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第36项:▲六、提供《国家博物馆--国家**之路三维虚拟仿真体验教学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第37项:▲六、提供《中国共产党第****纪念馆三维体验式教学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第38项:▲五、提供《****纪念馆三维体验式教学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第39项:▲五、提供《****博物馆三维体验式教学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更正后内容:“第35项:▲五、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第36项:▲六、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第37项:▲六、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第38项:▲五、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第39项:▲五、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8成立,采购人将对采购需求进行更正。
(九)针对质疑事项9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2分标 (一)、 智慧琴房建设 ”中“第1项触摸刷卡机”的第16点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核查,质疑事项第16点参数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需要实现的功能,对产品功能提出的最低基本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提供符合或者优于招标参数的功能。因此,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十)针对质疑事项10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2分标 (一)、 智慧琴房建设 ”中“第2项安全权限终端”的第2、3、4、5点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核查,质疑事项第2、3、4点参数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需要实现的功能,对产品功能提出的最低基本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提供符合或者优于招标参数的功能。因此,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对第2、3、4点参数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2)经核实,第5点参数 ,应当更改。更正前内容:“▲5. 电脑软件系统控制:通过该设备指纹和刷身份证可控制电脑软件系统登陆,锁屏及解锁屏;将该设备从管理电脑上拔除,琴房管理软件平**全锁定保护;(提供产品实物功能演示视频)”更正后内容:“▲5. 电脑软件系统控制:通过该设备指纹和刷身份证可控制电脑软件系统登陆,锁屏及解锁屏;将该设备从管理电脑上拔除,琴房管理软件平**全锁定保护;”。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对第2、3、4点参数的质疑不成立,对第5点参数的质疑成立,采购人将对采购需求进行更正。
(十一)针对质疑事项11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2分标 (一)、 智慧琴房建设 ”中“第3项琴房智慧管理终端”的第11、13点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核查,质疑事项第11、13点参数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需要实现的功能,对产品功能提出的最低基本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提供符合或者优于招标参数的功能。因此,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十二)针对质疑事项12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2分标 (一)、 智慧琴房建设 ”中“第5项室内中控端”的第5、6、7、8、10、点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经核实,第5、6、7、8、10点参数 ,应当更改。更正前内容:“▲5.基本参数:多功能一体化设计,显示屏幕:≥3.3寸,具备开门、求助、报修、照明、风扇按钮,应急机械按钮,具有嵌入式温湿度传感器(屏幕显示相关测量值),正面具有语音提示喇叭;(提供产品实物演示视频)
▲6.红外遥控空调:具备嵌入式空调红外遥控控制模块及外接红外控制器接口,外接红外遥控头可与琴房管理系统联动控制室内空调开闭,签退自动关闭空调;(提供产品功能演示视频)
▲7.电灯及风扇控制:不增加外接设备即可与琴房系统直接联动控制室内电灯及风扇开闭;授权后可手动通过设备上按钮控制电灯风扇开闭,设备屏幕上的照明及风扇图标点亮指示设备开启状态,熄灭指示设备关闭状态;签退时自动联动系统关闭室内电灯及风扇;(提供产品实物演示视频)
▲8.求助报修开门应急功能:按下求助报修按钮后,为防止误按,语音引导二次按求助报修按钮生效、同时设备屏幕点亮求助、报修图标,表示求助报修成功,按下开门按钮,门锁打开并语音提醒,按下应急机械按钮,门锁强制断电打开;(提供产品实物演示视频)
▲10.设备联动显示:设备联动系统联动显示房间空闲数量、当前时间、剩余时间、下一预约时间、超时显示超时提醒;按下照明、风扇、开门控制按钮后,屏幕对应点亮灯、风扇、门图标提醒开启设备操作成功,未点亮表示操作不成功;屏幕显示设备嵌入式温湿度传感器所测量的室内温度及湿度数字,超标时数字闪烁提醒;(提供实物演示视频)”
更正后内容:“▲5.基本参数:多功能一体化设计,显示屏幕:≥3.3寸,具备开门、求助、报修、照明、风扇按钮,应急机械按钮,具有嵌入式温湿度传感器(屏幕显示相关测量值),正面具有语音提示喇叭;
▲6.红外遥控空调:具备嵌入式空调红外遥控控制模块及外接红外控制器接口,外接红外遥控头可与琴房管理系统联动控制室内空调开闭,签退自动关闭空调;
▲7.电灯及风扇控制:不增加外接设备即可与琴房系统直接联动控制室内电灯及风扇开闭;授权后可手动通过设备上按钮控制电灯风扇开闭,设备屏幕上的照明及风扇图标点亮指示设备开启状态,熄灭指示设备关闭状态;签退时自动联动系统关闭室内电灯及风扇;
▲8.求助报修开门应急功能:按下求助报修按钮后,为防止误按,语音引导二次按求助报修按钮生效、同时设备屏幕点亮求助、报修图标,表示求助报修成功,按下开门按钮,门锁打开并语音提醒,按下应急机械按钮,门锁强制断电打开;
▲10.设备联动显示:设备联动系统联动显示房间空闲数量、当前时间、剩余时间、下一预约时间、超时显示超时提醒;按下照明、风扇、开门控制按钮后,屏幕对应点亮灯、风扇、门图标提醒开启设备操作成功,未点亮表示操作不成功;屏幕显示设备嵌入式温湿度传感器所测量的室内温度及湿度数字,超标时数字闪烁提醒;”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12成立,采购人将对采购需求进行更正。
(十三)针对质疑事项13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2分标 (一)、 智慧琴房建设 ”中“第9、29项24口交换机”的第5点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核查,质疑事项第5点参数“▲5、为保证产品的成熟度和可靠性,产品生产厂家需通过CMMI5 认证”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需要实现的功能,对产品功能提出的最低基本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提供符合或者优于招标参数的功能。因此,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十四)针对质疑事项14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2分标 (一)、 智慧琴房建设 ”中“第11项琴房管理系统”:“课表管理功能模块第3点;数据统计报表功能模块 第5点;安全与权限管理模块 第2点;系统规则管理功能模块 第2、4点;AI算法模块 第1点”的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核查,质疑事项“课表管理功能模块第3点;数据统计报表功能模块 第5点;安全与权限管理模块 第2点;系统规则管理功能模块 第2、4点;AI算法模块 第1点”的参数,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需要实现的功能,对产品功能提出的最低基本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提供符合或者优于招标参数的功能。因此,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十五)针对质疑事项15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2分标 (三)、MIDI音乐教室实训室”中“第1项多媒体教学软件”的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经核实,质疑事项参数“▲投标时请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生产厂家的授权、质保、供货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应当删除。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15成立,采购人将对采购需求进行更正。
(十六)针对质疑事项16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3分标 (一)、音乐厅音响设备升级”中“第1项数字音频处理器”的第12点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核查,质疑事项第12点参数“▲12、提供网络音频接口测试报告、多功能音频处理器控制软件测试报告、一体化音频处理器控制软件测试报告复印件。”,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需要实现的功能,对产品功能提出的最低基本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提供符合或者优于招标参数的功能。因此,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十七)针对质疑事项17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3分标 (一)、音乐厅音响设备升级”中“第2项左右主扩声有源线阵列音箱”的第8、9、10、11点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核查,质疑事项第8、9、10点参数,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需要实现的功能,对产品功能提出的最低基本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提供符合或者优于招标参数的功能。因此,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2)经核实,第11点参数“▲11、提供生产厂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应当删除。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对第8、9、10点参数的质疑不成立,对第11点参数的质疑成立,采购人将对采购需求进行更正。
(十八)针对质疑事项18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3分标 (一)、音乐厅音响设备升级”中“第3项有源超低音音箱”的第6、7、8、9点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核查,质疑事项第6、7、8点参数,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需要实现的功能,对产品功能提出的最低基本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提供符合或者优于招标参数的功能。因此,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2)经核实,第9点参数“▲9、提供生产厂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应当删除。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对第6、7、8点参数的质疑不成立,对第9点参数的质疑成立,采购人将对采购需求进行更正。
(十九)针对质疑事项19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3分标 (一)、音乐厅音响设备升级”中“第4项有源舞台监听音箱”的第7、8、9、10点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核查,质疑事项第7、8、9点参数,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需要实现的功能,对产品功能提出的最低基本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提供符合或者优于招标参数的功能。因此,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2)经核实,第10点参数“▲10、提供生产厂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应当删除。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对第7、8、9点参数的质疑不成立,对第10点参数的质疑成立,采购人将对采购需求进行更正。
(二十)针对质疑事项20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3分标(二)、音乐厅灯光设备升级”中“第1项面光聚光灯”的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核查,质疑事项“ 面光聚光灯”“色温误差:±250K(标称值)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一般显色指数:Ra ≥95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参数,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需要实现的功能,对产品功能提出的最低基本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提供符合或者优于招标参数的功能。因此,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二十一)针对质疑事项21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3分标(二)、音乐厅灯光设备升级”中“第2项 顶光一染色灯(LED帕灯);第3项 顶光二 染色灯(LED帕灯);第4项 逆光一 染色灯(LED帕灯);第6项 逆光二 染色灯(LED帕灯);第8项 左右侧光 染色灯”的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核查,质疑事项所列“▲视网膜蓝光危害曝辐值≤100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防护等级:IP65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参数,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需要实现的功能,对产品功能提出的最低基本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提供符合或者优于招标参数的功能。因此,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二十二)针对质疑事项22中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3分标(二)、音乐厅灯光设备升级”中“第5项逆光一效果灯(三合一电脑摇头灯);第7项逆光二 效果灯(三合一电脑摇头灯);第9项左右侧光 效果灯(三合一电脑摇头灯);第10项地面摆放 效果灯(三合一电脑摇头灯)”的“配备安全挂钩”参数的质疑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的规定,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经核查,质疑事项所列“▲配备安全挂钩,材质为特种铝材6061-T6或6082-T6,抗拉力强度≥260N/mm2,具有第三方有资质机构证明文件”参数,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需要实现的功能,对产品功能提出的最低基本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提供符合或者优于招标参数的功能。因此,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四、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7、8、12、15质疑成立,质疑事项2、3、10、17、18、19部分成立,质疑事项1、4、5、6、9、11、13、14、16、20、21、22不成立。作出如下处理:
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经采购人同意,决定对采购文件进行更正后,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更正及对成立的质疑事项的具体更正,祥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更正公告。
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财政厅****管理处投诉。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质疑答复人:****
质疑回复日期: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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