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
**市日****公司:
贵公司对 ******县****年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项目编号:[****]JMSC[CS]********)(第2包)采购结果的《质疑书》,经审查符合法规受理条件,于 **** 年3月5日正式受理。****于 **** 年 3 月 6 日组织专家针对质疑事项进行了复议,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答复人名称
****
二、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我公司得知采购结果后,电话询问采购人****,****公司二包(坚果)的技术要求为:配料:坚果、果脯;坚果配比≥65%,因我公司响应的数值没有固定,所以扣7.5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标准与要求第3条:配料:坚果、果脯:坚果配比≥65%,我公司响应内容为:配料:坚果、果脯;坚果配比≥65%,且提供了产品外包装图片,外包装已注明坚果含量≥65%;每颗坚果大小、形状、克重不同,不存在完全一致的两颗坚果,因此坚果配比的数值是无法固定的,我公司已响应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保证每袋坚果含量能够达到≥65%。在我公司价格得分高于**省****公司5.13分的情况下,评审专家无故扣分,打分明显不合理,****公司权益受到侵害,违背了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质疑答复: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一、评审要求: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合同包2(**县****年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坚果)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三、评审程序:表三详细评审表:**县****年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坚果:技术部分 (15.0分)评审标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应根据投标产品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响应文件中证明材料与招标文件要求一一对应。”评审标准中“具体响应数值”已明确要求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不能是区间范围,而应当是具体响应数值。 评分要求中第一条技术部分要求: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应根据投标产品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响应文件中证明材料与招标文件要求一一对应。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及参数证明文件进行评分。1.技术条款中参数有2项及以上不满足,即为无效投标;2.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除★条款以外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3.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7.5分;4.如未按要求应答或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
你公司《响应文件》载明“响应内容为:配料:坚果、果脯;坚果配比≥65%”,属于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不是具体响应数值、不明确、不具体的情形,而是“≥”属于区间范围,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未作出明确响应, 评分要求中第一条技术部分要求: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应根据投标产品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响应文件中证明材料与招标文件要求一一对应。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及参数证明文件进行评分。3.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7.5分;4.如未按要求应答或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
事实依据:****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标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应根据投标产品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响应文件中证明材料与招标文件要求一一对应”,****公司《响应文件》载明“响应内容为:配料:坚果、果脯;坚果配比≥65%”,属于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不是具体响应数值的情形,而是“≥”属于区间范围,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和条件,未作出明确具体响应数值。坚果配比≥65%,这种响应到底是65%、66%、67%、68%还是70%、80%、90%、100%,没有具体响应数值,根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扣除1项7.5分。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14号)第十六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质疑结果:此项质疑不成立。
********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已逐一进行答复并提供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市日****公司质疑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贵公司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在本质疑处理答复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财政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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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