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碳社区2~8号宿舍楼非机动车位标线清除工程招标公告 2024/3/8 | ||||||||||||||||||||||||||||||||||||||
****社区2~8号宿舍楼非机动车位标线清除工程 ,招标人为****,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 (2)项目名称:零碳社区2~8号宿舍楼非机动车位标线清除工程 (3)项目地点:****开发区境内 (4)招标范围:零碳社区2~8号宿舍楼非机动车位标线清除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5)最高投标限价:1.77万元 (6)工期要求:5日历天 (7)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 (8)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定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管理能力。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2.4业绩要求:无 2.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 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政务信息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如有投诉经查实,自愿接受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3、结付方式及期限: 1、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审计价一次性付清。按上述付款无利息补偿,同时提供有效税务发票。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公告发布: 7.1.1发布媒体:http://www.****.cn/ 7.1.2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8日-2024年03月12日12:00 7.2招标文件发售 7.2.1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7.2.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①《投标报名确认函》见下方附件;②营业执照; ③相关资质材料;④ 招标文件制作费支付证明;(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qq.com)。 7.2.3文件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招标外。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交纳方式:支付宝(****@qq.com,收款人:王芹),请备注报名单位简称和项目名称简称。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健康一路与碧海路交叉口金港商务大厦五楼(迎宾大道东侧)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15-****6815 代理机构:**** 地 址:**县汇通汽贸城A8栋西二楼 联 系 人:吴雪峰 电 话:152****4064
投标报名确认函 1 **** : 我公司浏览到 (项目名称)项目分包 (报名分包,仅有一个分包的可不填)的招标信息,经公司研究决定于 年 月 日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特别说明:本表是本次招标与投标人联系(通知等)的重要途径,请务必准确填写。如投标人未能提供准确信息,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盖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 翻译 搜索 复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