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凤鸣研创中心配套路网工程-环湖东路
项目名称 | ****中心配套路网工程-环湖东路 | ||
建设地点 | **省**市经开区环湖东路(环湖东**末端-千岛湖路)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0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赵守群 |
联系人 | 谢文静 | 联系电话 | 136****4558 |
项目投资(万元) | 36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2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2-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环湖东路,城市次干路,位于经开区,北起现状环湖东**末端,南至千岛湖路,道路全长约0.55km,南末端至规划四路红线宽30m,规划四路至千岛湖路红线宽20m,设计时速3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交通标志标线、绿化、照明、交通监控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设置不低于2.0m围挡、易产尘物料堆放应采取覆盖、土方开挖采取湿法作业、场地内部路面硬化、出场地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冲洗平台,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无法清运时应采取围挡、苫盖等措施;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土方作业。采用无热源或高温容器将沥青运至施工现场,采取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取项目部筛网过滤后沉淀池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车辆 、机械清洗和施工现场洒水,不外排。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拆除弃渣等固体废物应优先回收综合利用或外售处理,不****市容局指定场所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定期维护保养;沿线设置施工围挡,在噪声敏感点附近施工时,临近敏感点一侧设置移动声屏障;尽量避免夜间作业,如有必要连续作业时应提前至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沿线合理布设绿化措施并加强维护保养,使绿化带起到应有隔声降噪效果;运营期对沿线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对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加装隔声窗等措施。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对占地区域内可剥离表土采取剥离措施,剥离的表土妥善暂存;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土石方及路基施工尽量避开雨季;做好土石方内部调运,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临时堆土应采取覆盖、拦挡等措施;沿路设置临时排水沟、沉沙池;施工完毕后对绿化区域、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和表土回覆,并采取相应植物措施;道路结合海绵城市工程设计,在道路侧分带下凹式绿化带内敷设透水渗管,提高雨水蓄渗;运营期应加强对沿线绿化植物管理维护。 | ||
承诺:**** 赵守群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赵守群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000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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