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1月30日发布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省乡村**示范项目**市镇**商业计划感兴趣函征集公告以来,我单位共收到26份商业计划感兴趣函。经评审,共有11份商业计划感兴趣函列入了商业计划竞争性短名单。按照有关程序,入围商业计划竞争性短名单的经营主体提交了商业计划书。经评审,有9家经营主体商业计划书被评为合格,现公示如下:
1.**根****公司,商业计划总投资243.86万元,其中,申请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资金119.26万元,经营主体自筹资金124.60万元。
2.镇****公司,商业计划总投资791.90万元,其中,申请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资金366.50万元,经营主体自筹资金425.40万元。
3.镇**刘******社,商业计划总投资286.60万元,其中,申请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资金120.00万元,经营主体自筹资金166.60万元。
4.******公司,商业计划总投资312.98万元,其中,申请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资金118.58万元,经营主体自筹资金194.40万元。
5.镇********公司,商业计划总投资1172.76万元,其中,申请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资金462.76万元,经营主体自筹资金710.00万元。
6.**思农****公司,商业计划总投资1052.30万元,其中,申请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资金499.60万元,经营主体自筹资金552.70万元。
7.**舍造福******社,商业计划总投资338.38万元,其中,申请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资金120.00万元,经营主体自筹资金219.38万元。
8.****商贸****公司,商业计划总投资739.67万元,其中,申请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资金299.58万元,经营主体自筹资金440.09万元。
9.镇**乌蒙******社,商业计划总投资275.28万元,其中,申请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资金119.28万元,经营主体自筹资金156.00万元。
10、镇******公司,商业计划总投资778.37万元,其中,申请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资金278.90万元,经营主体自筹资金499.47万元。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扶持的项目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有关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署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承诺按有关规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提出异议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镇**南台街道世贵街89****农业农村局)
邮编:657200
联系人:邓成业 联系电话:186****7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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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