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新院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9
联系电话:0731-****80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院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城百花台东路与杨源路交汇的东北角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现址位于**县**镇北街431号,****医院、****医院、****卫校合并组成,为全省****医院。为了更好满足**县及周边县市在健康、养老、医疗等方面的需求,医院拟在**县城百花台东路与杨源路交汇的东北角建设新院区。本次拟在新院区肿瘤楼负一楼**2个直线加速器机房和一个后装治疗机房,在肿瘤楼负一楼**2个直线加速器机房及相关配套用房、一个后装治疗机房及相关配套用房。一个直线加速器机房配备1台15MV直线加速器;另一个机房从现院区搬迁一台6MV直线加速器(型号VenusX),待该设备退役后,该机房再配备1台10MV直线加速器;后装治疗机房配备1台后装治疗机,后装治疗机使用2枚Ir-192放射源治疗(两枚不同时使用),Ir-192的活度均为3.7E+11Bq,属于医用Ⅲ类放射源。 在肿瘤楼一楼**一个核医学科场所,建设1个PET-CT机房、1个SPECT-CT机房、分装室、储源室、注射室、患者注射后候诊室、检查后留观室、抢救室等,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用于PET-CT扫描,使用Tc-99m用于SPECT-CT扫描。SPECT-CT自带1枚活度为1.85E+7Bq的Ge-68放射源,属于F-18日等效操作量为7.4E+6Bq,年最大用量为1.85E+12Bq,Tc-99m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48E+7Bq,年最大用量为3.7E+12Bq。 在综合医疗楼四楼**3个DSA介入手术室,配备3台DSA设备。其中两台DSA(型号分别为:UNIQ FD20、飞利浦5M20)从现院区搬迁,另新购一台DSA,**DSA设备在三个DSA机房的摆放位置待定)。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20)及《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相关要求。 2、切实做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按照要求对放射性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并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