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组件(3月份临时计划)中标公告
电池组件(3月份临时计划)
询价单号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4-03-07 17:00: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3-08 17:00:00 |
电池组件 | KJ24-1 | **思科赛德 | 30 | 块 | 2024-03-25 00:00:00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市**区万利镇盛鑫煤业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第一条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第二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期限内除人为因素外,材料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如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自货到甲方仓库经验收合格后转移至甲方,甲方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价款。 第四条 交(提)货方法、地点:乙方负责送至**市****公司院内。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运费、卸车费由乙方承担已含在合同总金额内,甲方在正式验收标的物之前产生的安全责任、损失等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式: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甲乙双方在交货地点共同验收(验收期限:1个工作日)。乙方未按时到达现场,按甲方验收的质量及数量为准,标的物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及时给与调换,在此期间造成甲方损失及仓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结算方法: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货到验收合格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完入库手续后第二个月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个月起至第七个月末付清合同金额的70%。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2、不可抗力因素。 第九条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条 异议处理条款: 1、数量异议:甲方须在收到物品的1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通报乙方。 2、质量异议:甲方自发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报乙方,同时保存所发现异议的物品,待乙方前往判定。 3、乙方接到甲方异议通报的2个工作日内对甲方作出答复,并安排专人与甲方人员共同确认异议情况。超过2日或未安排专人,视为甲方异议成立。 4、异议成立或经双方共同确认后,退回全部或部分物品并要求乙方补齐,异议处理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字盖章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在有效期限内,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1、**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响应。 5、报名者应根据物资要求上传相关资质证明于附件(如煤安证、防爆证等),未传附件报名者不予通过;报价时需标注报价产品的生产厂家。 6、所有参加报价商家过时未报价视为自动放弃该标段。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所有参加报名的商家应认真阅读报名要求及合同条款,报名需注明“响应报名要求”,方可通过报名,未注明者视为不响应报名要求,不予通过。七、资质要求:
**** | 未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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