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花园5#、8-13#栏杆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完成项目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建设单位)、****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市**区;
(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450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招标范围:****花园项目景观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以来具有类似栏杆供货安装业绩至少1个,业绩金额至少200万元及以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内相关明细为准,提供有效业绩合同、验收资料、发票(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其中一项)。
③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含)以上企业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④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具有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预算价等)全部在【http://www.****.com/index.html】招标栏目发布,相关资料均在邮箱【****@163.com,密码htgc*****6612】中下载,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5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省**市**区长**路777****中心四层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建设单位)、****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人: | 洪先生 | 联系人: | 周先生 |
电话: | 131****1728 | 电话: | 159****7423 |
传真: | 传真: | 0513-****6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