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赣建弋招字[2024]第3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 | ||||||
招标工程项目 | **县****中心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县玫瑰园小区以南,金钟路以北。 | ||||||
项目审批、****机关 | ****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2301-361126-04-01-823373 | ||||||
建筑面积 | 18441.57㎡ | 层次 | 8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8828.05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8433.13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县****中心项目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存在注册单位变更情形,以最终注册单位为准)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持证上岗 | ||||||
其他要求 | 1、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赣建审批[2020]4号文规定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记,且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应进行登记,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2、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最终时间为准)至少施工完成过一个单个合同的合同金额不少于4319.87万元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4753.25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社保证明:****政府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23年3月至本项目开标之月中不少于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应提供从变更时间的次月(含)起至开标时间前一月的社保证明): 1)注册建造师; 2)技术负责人; 3)拟派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4、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电子保函(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银行保函)。 5、投标人须提供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履约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履约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7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3月13日 | ||||||
获取方式 | 请到**省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cn/dzjy/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3月13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省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cn/dzjy/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联系人 | 陈涛 | 联系电话 | 0791-****3523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3月12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3月12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4年3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