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电子气生产及科研项目
**电子气生产及科研项目 | 项目代码 无 | |
**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 |
版本:202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 |
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
生态影响类 | 工程性质 非线性 | |
****工园区塔西大街152号 | ||
****园区行政审批局 | 环评审批文号 无 | |
2020-11-27 | ||
****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2023-09-09 | |
22000 |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60 | |
石****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193MA0DT50357 | |
石****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193MA0DT50357 | |
******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185MA0CTG8N9Y | |
2023-08-01 | 验收监测时工况 无 | |
2023-10-01 | 调试结束时间 2023-11-08 | |
2024-0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3-06 | |
网站 https://www.****.com/content/81890.html | 自验信息提交时间 2024-03-12 |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处理厂进行处理 | 项目废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中pH值范围为7.0~7.6(无量纲)、氨氮日最大值为14.9mg/L、SS日最大值为60mg/L、BOD5日最大值为17.9mg/L、化学需氧量日最大值为69mg/L、总磷日最大值为1.38mg/L、总氮日最大值为21.3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及****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厂区无组织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行业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 物料存储、转移、运输以及工艺过程等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2标准;车间密闭 | 项目厂界无组织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0.015mg/m3,无组织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080mg/m3,无组织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13mg/m3,无组织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2μ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6mg/m3,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8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1.22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行业标准要求;车间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1.8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 达标 |
1 | 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 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充气排末端与气瓶连接之间的管道排空废气经充装排上方设置集气罩,由引风机引至碱吸收+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 | 项目充气排末端与气瓶连接之间的管道排空碱吸收+活性炭吸附排气筒出口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3kg/h;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2.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3kg/h;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15×10-4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充气排末端与气瓶连接之间的管道排空碱吸收+活性炭吸附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7.1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7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 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要求。 项目充气排末端与气瓶连接之间的管道排空碱吸收+活性炭吸附排气筒出口氨最大排放浓度为1.4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81×10-5kg/h;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界噪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般防渗:厂区地面全部进行水泥硬化处理,采取10cm厚三合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使总体渗透系数低于10-7cm/s。 重点防渗:消防事故池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防渗等级不低于S8,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池内再涂刷水泥基结晶型防渗涂料,厚度不小于1.0m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池壁厚度按300mm计,对6m水深的构筑物,不做防渗涂层时理论上透过池壁的水量0.037L/(m2﹒d),涂刷防渗涂料后透过池壁的水量0.008L/(m2﹒d),可减少80%;危废间地面与裙脚采用土工膜(2mm)防渗,地面及裙角均采取抗渗水泥防渗,地面水泥厚度为20cm;裙角高度1.5m,厚度20cm,地面及四周裙脚均应耐腐蚀,耐热且表面无裂隙,同时设置泄漏液体的收集装置。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 | 是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是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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