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大岗镇客****制衣厂出租项目交易公告(网上竞投) 立项编号:****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对“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的披露)。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市**区****服务中心受****委托,定于2024年3月22日(周五)10时30分至11时00分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对**区大岗镇客****制衣厂出租项目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报名竞价。本****人民政府第119号令《**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大岗镇客****制衣厂; (二)资产类型:厂房; (三)资产地址:大岗镇**路1号和**路40号; (四)交易面积:建筑面积4552.8平方米、空地面积300平方米; (五)项目经营用途:工业,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六)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 1.产权证:R有证,证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番国用(2001)字第B17-000116号;证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649号、粤房地证字第C****651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无证 3.其他: 无 ; (请竞投人务必注意:拟交易资产如已获取产权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均在此处以列举的方式进行披露,未列举的其他证件或批准手续即表示未取得。) (七)消防验收情况: / ; (八)合同年限:20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九)免租期:无; (十)交易底价:¥ 38,000.00元/宗/月(含税); (十一)租金递增方式:每四年递增10%; (十二)租金收取方式:按月收取,每月前10日交付当月相关费用; (十三)交易保证金:¥1,22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捌仟圆),通过银行转账(含网上转账,不接受现金转账、支付宝、微信、第三方、公证委托等)形式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1日17:00前缴纳;各竞投报名人可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com/tdlzdzjy/dzjy/jydt.do?)进行注册及报名。 保证金账号:系统随机生成(竞投报名人通过注册及报名申请,经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获得随机保证金子账号,一个保证金账号对应一个竞投项目); ****银行:中国银行****金洲支行; 账户名:******联社; 各竞投报名人凭网上随机生****银行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后登录系统报名处填写相关转账信息并提交转账凭证,系统将以此随机账号识别竞投人身份。 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以竞投人的同名账户实名到账,填写银行转账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客家村****交易保证金。未能竞得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缴纳账户;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合同的(有法定理由除外),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十四)合同履约保证金:¥125,7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柒佰圆),在竞得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竞投人竞投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不符的由集体经济组织与竞得人结算)。 (十五)交易方式:网上竞投,每次报价递增¥ 100元/月/宗或其整数倍。 (十六)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七)竞投地点:网址:http://www.****.com (十八)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现状交付; (十九)其他说明: 1、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厂房,届时厂房按交付之日的现状交付。因该厂房年代久远,多次改变,且建筑物已使用一段时间年限,须对建筑物整体进行改造修缮,具体项目改造方式如下:(1)外墙整体修缮。聘请专业建筑检测机构对大楼外墙进行检测评估,然后根据检测机构的评估结果作整体修缮方案:包括外墙立面修缮施工方案、工艺要求、工程总投资、施工工期要求、安全等级要求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分,出租方不负责修缮或完善,由承租方负责进行维修加固后才能进行使用。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规划要对原有的建筑物进行改建或加固,需要经各相关部门批准,取得合法手续方可;(2)排危检查房屋结构及对加建及扩建房屋的化粪池及排水系统。建筑物已使用有一段时间年限,需要开展对房屋结构排危排查,并对房屋的化粪池及排水系统进行加建及扩建。根据相关排查重点,梳理出应该排查的内容,以达到排查的效果。从房屋基本情况、现场查堪内容、检测内容、结果评级这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主要排查承重构件有无开裂,破损的情况,钢筋险构件有无露筋、保护层剥落,钢筋锈蚀等情况,承重砖墙有无开裂,木构件腐朽、劈裂等情况,钢构件有无锈蚀、扭曲、变形等异常情况;结合房屋实际情况和改造需要,对化粪池及排水系统进行重新评估设计,对原有的化粪池进行清污,按照处理能力扩建化粪池,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对房屋整体雨水管网重新布局设置,实行雨污分流。(3)进行一次及二次消防设置。结合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物进行一次及二次消防设置,相关工作需聘请专****公司开展;现场评估、设计方案、工艺要求、工程总投资、施工工期要求、工程调试、跟进相关部门验收并出具相关有效证明等。 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地所属设施的使用权,承租方应对厂房建筑物承担修缮责任,承租方须结合以上工程外墙整体修缮,房屋结构排危,房屋的化粪池和排水系统一次和二次消防的设置等对厂房建筑物整体进行改造修缮。承租方应负责该厂房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合同期内,因承租方的改建加固等施工原因被上级部门认定该地上附着物属于违法建设,要求拆除的,出租方追究承租方的全部责任。若承租方擅自增加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水电等设施和加建、改建和装修而使厂房结构发生损坏或造**全事故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及没收该租赁保证金并即时收回厂房,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关修复费用;且承租方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财产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并赔偿出租方一切损失; 3、出租方按现状出租,不承诺办理或完善相关手续。承租方对此已了解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出租方可出具出租证明,承租方办理经营所涉及的证照或批准文件由承租方按照经营范围自行办理并自行承担能否办理的风险,与出租方无关; 4、该厂房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转分租给第三方。根据实际情况,若确实需要转租,承租方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及相应的民主表决后,签订转租补充合同,承租方才可将租赁物转租。转租合同为出租方、承租方和第三方共同签订的三方合同。 5、由于政府环保部门要求****工业园区、厂企均要雨污分流,污水接驳到市政污管网;商铺饮食行业需增设沉积池,过滤池,排水单元达标项目。根据谁排污谁负责的原则,竞得人应在出租方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相关的项目的接驳设计、工程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无论因任何原因导致双方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租赁合同到期终止,上述项目无偿归属出租方所有。 6、进行一次消防设置。针对项目改造需要,结合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物进行一次消防设置,相关工作需聘请专****公司开展;现场评估、设计方案、工艺要求、工程总投资、施工工期要求、工程调试、跟进相关部门验收并出具相关有效证明等。 7、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的厂房不得经营以下行业:废弃**综合利用业、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环境治理业,生物质燃料加工、环境卫生管理、危险品仓储等行业。 9、按照《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出租标的不得随意在未经审批或无合法权源的情况下进行翻新,翻建,**等行为。 10、承租方必需合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因承租方经营原因,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承包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的费用。 11、在租赁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或城市更新需要收回承租方租用的厂房及所在地块,出租方提前90日通知承租方,本合同终止,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12、合同到期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已有的地上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入墙设施等)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及项目业主单位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 1.本次交易报名时未被列入**区****服务中心的异常名单; (三)竞投人需保证所提交的资质、资格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前述期间内不对影响项目报名的资质、资格进行变更。否则,一经发现,**区****服务中心有权取消竞投人已取得的竞投人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投人代表要求(符合竞投人准入条件的竞投人参与竞投的代表,须符合以下相对应的代表要求) (一)竞投人是法人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二)竞投人是合伙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三)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四)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负责人或通过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五)竞投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或通过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四、实地查看 本次竞投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意向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五、报名事项 (一)本次项目采用网上在线报名,竞投人可于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com/tdlzdzjy/dzjy/jydt.do?)进行注册及报名。 (二)报名资料:竞投人在线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等,项目业主方有权要求竞投人提供原件核对)。 (三)报名流程指引:请参看**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首页右下角下载网上竞投操作手册,或点击标题栏的“网上交易大厅”进入网上交易系统,点击右下角“温馨提示”中电子操作说明。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以保证金款项到账为准,请各竞投报名人提前缴纳保证金,跨行转账提前24小时以上,****银行)转账提前2小时以上,否则因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而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2.保证金汇款人必须与竞投人名称一致,否则如有任何问题,后果自负(包括取消竞投资格及竞得资格等)。一份保证金只能参与一宗交易的竞投。 3.竞投人报名前,须详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所有条款,否则,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又实际报名了的,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竞投人自负。 六、竞投须知 (一)通过网上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的竞投申请人,请于2024年3月22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打开**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com/tdlzdzjy/dzjy/jydt.do?),在右上角登录各自账号,在交易大厅页面选择对应的项目进行网上竞投。 竞投人通过网上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视为竞投人同意按底价出价。竞投人竞得后以未出价为由拒绝承认竞得结果的,视为竞投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二)竞投申请人自行负责网上交易账号安全,自行按本公告规定竞投规则(包括竞投时间规则等)完成网上竞价操作;若因个人操作、网络或者竞投操作工具(电脑、手机等)等原因导致的,不能如期地、正常地进行网上竞投操作的,后果自负。 (三)网上在线竞投时,各竞投人自行按本公告规定的竞投规则(包括竞投时间规则等)进行竞投,本次竞投交易启用“防秒杀”功能,规则为:竞投结束前3分钟内若有人报价,系统将自动把竞投结束时间**3分钟,每次**的3分钟内有人报价的,系统将自动**3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最后3分钟内无人再报价时,系统才会结束竞投并显示竞投结果。即竞投结束时间不一定是原设定的时间,请注意确认竞投时间是否**,只有显示竞投结果,才是本场竞投结束。 (四)若网上竞投时间结束后依然没有产生竞得人,即所有竞投人一次都没有参与网上竞价的,项目依然为底价的情况下,按以下方式处理: (1)当出现只有一位竞投人成功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但该竞投人未出价的情况下,视为竞投人同意按底价出价,该竞投人自动竞得。 (2)当两位及以上竞投人成功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但竞投人均未出价的情况下,则通过电子摇珠的形式确定竞得人。参与摇珠的竞投人需在竞投日17:00前登录交易平台点击确认摇珠,否则视为竞投人放弃参与摇珠,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活动如期举行。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如期进行电子摇珠,则由交易服务机构另行组织现场摇珠活动。 按前款方式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不承认竞得结果拒绝履行的,按竞投人放弃成交权处理,竞得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回。 七、交易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在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项目业主方代表、竞得人应到交易服务场所书面确认交易结果,签订《**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完成交易程序。 (二)竞投活动结束后,本项目交易结果将在项目业主单位所在地的公开栏、交易服务机构公示栏及**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有异议的,请向**市**区****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无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无特殊情况下,竞得人及项目业主单位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服务中心指定的场所签订合同。 (四)签订合同时,竞得人需出示《**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行放弃成交权,并由项目业主单位收回该项目。 八、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 (一)**市**区****服务中心为确保整个交易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受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向各竞投人代收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待本项目交易结束后,根据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进行处理;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由项目业主单位承担;竞投人对交易保证金处理有异议的应与项目业主单位协商沟通解决;**市**区****服务中心对竞投人与项目业主单位因交易保证金产生的一切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 1.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 1.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银行业务处理造成延迟原因除外,下同)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 1.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交易公告》第八项“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原路退还。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交易公告》第八项“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交易公告》第八项“违约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 2.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 2.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依照《**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保证金处理委托确认书》的约定,在签订合同后由**市**区****服务中心直接转到项目业主单位指定账户,不再向竞得人退还上述保证金款项。 2.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2.2.1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则在签订合同后由**市**区****服务中心直接转到项目业主单位指定账户。 2.2.2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交易公告》第八项“违约违规责任”中竞得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则在签订合同后由**市**区****服务中心直接转到项目业主单位指定账户。 2.2.3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交易公告》第八项“违约违规责任”中竞得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交易公告》第八项“违约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 2.3竞投结束后,竞得人以项目存在权属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投诉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竞得资格并构成违约,所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违约违规责任 (一)竞投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投资格: 1.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并经核实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二)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资格: 1.竞得标的物后两个工作日内拒绝现场签订《**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因竞得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被取消竞投资格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三)竞投人或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时所交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1.竞得人竞得本项目后,拒绝现场签订《**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 2.竞得人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因竞得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未按照本《交易公告》要求准时报到或到达现场参加竞投的除外);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四)如竞投项目未能成功交易,项目业主单位可以申请重新组织本项目资产交易,重新组织本项目交易时,原参与本项目交易但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不得再报名参与本项目对应资产的竞投;今后属于本项目业主单位其他项目的交易活动,本项目业主单位有权不接受被取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竞得人参与。 十、纠纷处理原则 (一)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项目业主单位就本次交易事宜(包括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项目业主单位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市**区****服务中心无关。 (二)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面积与实际面积对比,上下浮动如不超过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面积的5%(含5%)的,不影响交易结果。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面积与实际面积对比,上下浮动比例如超过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载明的项目面积的5%(不含5%)的,在不低于竞得价(如果以单价进行竞投,必须折算为月、季度或年租金)及不改变实质性条款(如租赁年限、递增情况、用途等,不限于上述情况)的前提下,由项目业主单位与竞得人公平协商解决,按实际面积计算租金。 十一、风险提醒 (一)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全面阅读本《交易公告》的所有内容,本交易公告是**市**区****服务中心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竞投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对“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的披露)。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市**区****服务中心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特别声明 (一)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的,即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竞投人已详读《交易公告》,对全部内容无异议。 2.竞投人****对本次交易的组织行为是代理行为,如竞投人与项目业主方就交易项目产生争议的,由竞投人与项目业主方按要求协商解决,本中心不承担责任。 3.竞投人已核实了解标的物的全部情况,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勘察等。如因标的物瑕疵引起的风险和责任,竞投人自行与标的物权属人协商解决,本中心不承担责任。 4.如本次交易竞投人仅有一人符合竞投人资格的,不论竞投人是否到场或是否参与竞价,竞投人同意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如竞投人拒绝的,竞投人同意将交易保证金全额归标的物权属人所有。 5.交易成功后,竞投人保证按《交易公告》的约定履约相关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竞投人已详细阅读《交易公告》中关于“防秒杀”功能的条款并同意按该条款的约定参与竞投。如竞投过程中触发系统“防秒杀”功能导致竞投人未在原设定的竞投时间内竞得的,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7.竞投人承诺对本《承诺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确保竞投人的签名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任何虚设,竞投人愿意无条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竞投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于情节严重行为,列为信用评价差的竞投人,在全区范围内限制其参与竞投: 1.以行贿谋取竞得被证实的; 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3.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不到场(或网上)参加交易的; 4.累计2次以上无正当理由在成功竞得标的后不签约或签约后毁约的; 5.累计3次以上拖欠租金或拖欠租金总额超过50万元,经农村集体向交易机构报告并举证的; (三)竞投人自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上述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竞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机关****机关依法处理。 (四)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投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六)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三、联系方式 **市**区****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0-****5960 地址:**区金岭北路93号二楼 项目业主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卓瑜 联系电话:020-****6966 地址:**市**区大岗镇镇南街1号 十三、监督方式 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请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农业农村局 020-****7563。 附件: | |||||
**区****服务中心 | |||||
2024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