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略)合同包1: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中标单位**市翔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且未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经我公司书面发函催促后仍不履行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法定义务,视为其放弃中标,现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经综合考虑,本项目采购人(略)决定将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略):1.588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1、计划备案编号:(略)[(略)
2、监督部门:**市财政局;监督电话:(略);地址:**市**坝街道人民路12号。
3、采购编码及品目: (略)
4、采购预算:人民币(略).00元,最高限价: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不得使“1-下浮率”超过28%或为负数,且采购预算ד1-下浮率”不得超过(略)元。
5、本项目采用统一下浮率报价,投标人所报下浮率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6、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略)%。
8、资格条件(适用于本项目):(一)单位(自然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二)单位(自然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市高新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