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池峰路(南迎宾大道-凤池路)快捷化工程勘察设计、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 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池峰路(南迎宾大道-凤池路)快捷化工程勘察设计、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发改审[****]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江市晋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略)
项目名称:池峰路(南迎宾大道-凤池路)快捷化工程勘察设计、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含池峰路、崇蕙街(西段、东段)及经二路共3条道路,全长约2.915公里,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池峰路全长约2.32公里,起于南迎宾大道下穿通道前区,终于凤池路,路基宽度60m,采用连续高架+地面道路的形式进行建设,主线高架双向6车道,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地面主路双向6车道,采用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地面辅道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崇蕙街(西段)全长约0.32公里,起于规划经二路,终于池峰路;崇蕙街(东段)全长约0.12公里,起于池峰路,终于池峰路东侧约120米处;经二路全长约0.155公里,起于规划龙泉路交叉口南侧距离约100米处,终于崇蕙街(西段);崇蕙街(西段、东段)、经二路均采用三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24m,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项目包含新建1座全长约2.28km高架桥(最大单跨跨径55m)、2座地面桥、上下匝道等。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最大管径DN****)、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附属工程等,总投资为(略).6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05万元。
建设地点:(略)
技术标准:池峰路路基宽度60m,采用连续高架+地面道路的形式进行建设,主线高架双向6车道,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地面主路双向6车道,采用二级公(略),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地面辅道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崇蕙街(西段、东段)、经二路均采用三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24m,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
招标范围:1.勘察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梁、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含标志、标线、护栏、交叉口信号灯控制系统等)、沿线设施(含市政排水、电力管道等)及其它工程等的方案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略)、预算的编制,土地报批专用文件(含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招标图纸及后续服务工作等;2.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内容的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工作,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项咨询服务),并执行《福建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暂行办法》(闽交建〔****〕81号)文件有关规定,完成项目各(略)。本项目设计方案根据规划部门方案确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政策性调整可能对项目方案产生的影响,甚至为暂缓或取消方案实施计划。
标段划分:本项(略),标段一为本(略),标段二为本项目的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投标人仅需参投第一标段。
勘察设计周期:1.勘察设计周期:(1)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后10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2)工程可行性研究经审查(略)图设计;(3)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若有);(4)收到每份(略),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审查意见、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对方案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若有)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方案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报告、(略)(5)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各标段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4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2.勘察(略)(咨询)周期:工程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咨询)与工程勘察设计同步进行。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政府或主管部门要求的实施进度计划,并无条件进行配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下述最低资质要求:(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以下资质:①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 **** 年 1 月 1 日至 **** 年 4 月 7 日)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至少包含1座1公里以上(含1公里)桥梁的一级公路等级及以上的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设计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①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公路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中,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以在“信用交通﹒福建”(http://(略)53.3:****/gzwz/)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略)gov.cn),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4.2 招标人没有(略),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0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略)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5.3 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本招标项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勘察设计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交通﹒福建)(http://(略)53.3:****/gzwz/)”网站中“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略)gov.cn/)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267号金融广场一期二号楼12层 |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星光耀广场14号楼(略) |
邮政编码:(略) | 邮政编码:(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年03月13日
①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