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河大平地段河道治理工程
项目概况:**县**河大平地段河道治理工程属于**项目。工程分为古知下村至上**村段、红岩湾子至清石板村段2段,治理段长19.39km。古知下村至上**村段起点位于插甸镇古知下村上游1.1km处,终点为插甸镇上**村。红岩湾子至清石板村段,起点位于插甸镇红岩湾子,终点为插甸镇清石板村下游1.0km处。左、右岸治理总长22.35km,左岸治理14.34km,其中防洪墙1.51km、生态护岸3.64km、护脚9.19km。右岸治理11.86km,其中防洪墙1.43km、护岸3.33km、护脚7.1km。河道清淤2.94km。拆除重建农桥13座,**人行桥14座,排涝涵管10座,下河梯步9处。支流治理694m,其中生态护岸554m、防洪墙140m。
工程实施以保护下游水源地水质为主要目的,同时保护河道两侧人口0.52万人,保护耕地0.64亩。
二、建设项目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
地址:**县狮山镇狮山大道84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1****6437
联系邮箱:****@126.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公司
地址:******开发区**璐120号
联系人:邹工 电话:158****7730 电子邮箱:****@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调查范围及对象:工程拟建区域周边居民、单位、****政府部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建设单位:****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