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配电工程-电杆及拉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公司****商铺配电工程-电杆及拉盘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商贸中心商铺配电工程-电杆及拉盘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1.2 采购范围:
采购锥形水泥杆、水泥制品,招标控制价为36146元,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表。
1.3 工 期:收到甲方通知生产之日起1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货到验收送电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的97%,剩余3%质保金,一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买受方付清出卖方质保金。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商铺配电工程-电杆及拉盘采购项目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R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4.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3本次招标内容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4.5.4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指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未超过5年。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由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4.5.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5.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提供时间及地点: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招标文件每份价格200元,售后不退。报名联系人:骆雪芹,联系方式:181****6932 (微信同号)
5.2报名所需资料:(1)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
5.3 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于开标前1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8日10:30;
6.2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商贸广场C1栋08号****学校北门往东20米)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园区纬三路7号 | 地 址:**县嵩**路2-15号 |
联系人:杨礼兵 | 联系人:骆雪芹 |
电 话:1395****559 | 电 话:181****6932 |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 | 邮 编:/ |
E-mail:/ | E-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