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信息时间:(略)
于田县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 (略))
一、(略)
于田县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略))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0.0%,招标人为于田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略)平方米;新建100立方成品化粪池及配套供热、供水、排水、硬化、围墙等相关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略)
标段(包)名称: 于田县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略)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略)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承担本工程能力。(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 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须具备建筑或结构注册资格;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房屋建筑工程) ,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参加本项 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略)gov.cn )及信用中国(https://ww w.creditchi (略)cn )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敬请各投标人注意!(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 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外省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略)gov.cn/data service/index)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四、(略)
1.获取时间:2024年03月15日到 2024年04月08日
(略):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略)
2.递交方法:(略)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方式:(略)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4.评标办法:(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单位请于(略)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由投标人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采用电汇、保函或 网银转账的方式,应于(略)0:30 (北京时间)前由投标单位基本户存入指定帐户(节假日不休息),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 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投 标处理;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 )、信用中国(h ttps://(略)gov.cn )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略)gov.cn/home )未被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请各投标人自行关 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 澄清将在http://(略)gov.cn:8081/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 投标人。 6、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7、工期: 120日历天。 8、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于田县(略) | 招标代理机构: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于田县建德路8号 | 地 址:和田市安泰广场17楼 |
联 系 人:陈雪飞 | 联 系 人:武磊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略)@qq.com |
(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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