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商条件
根据工作需求,****现对充电桩供应商进行公开招商。
2.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2.1项目名称:****充电桩供应商招商项目
2.2招商内容:为满足吉高集团内部及社会需求方使用充电桩的需求,供应商需供应60kw、30kw和20kw充电桩(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3入围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2.4交货地点:**省内,具体地点由需求人指定。
3.供应商最低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2具有充电桩厂家出具的品牌授权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报名相关要求
4.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长期公告,报名有效期自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原则上需求人每月组织一次评选,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评选,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4.2报名方式:
请各报名单位将报名文件(报名文件格式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按照相关要求填报完成并签字盖章后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招商专用邮箱(****@163.com),邮件发出后请告知采购人(联系方式:0431-****4077,杜先生)。
5.评选办法
审核小组依据招商评审标准,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单位被评选为供应商。****管理部门在吉高集团网站公布供应商名单,****管理部门与各家供应商签订合同。
采购人有使用需求时向供应商发出订货通知,采购数量以订货通知为准。
6.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6.1履约保证金:2万元(转账、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均可),服务期结束后返还。
6.2质保金:所供货品价款的3%,质保期结束后返还。
6.3付款条件与方式:按季度付款,每个结算周期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所供货品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返还。
6.4服务要求:
6.4.1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所供货品应具有良好的品牌效应,有一定市场占比。
6.4.2供应商供应的充电桩应满足采购要求的参数配置。
6.4.3供应商应具备所供货品的安装及施工资质和能力。
6.4.4所供货品质保期应达到3年及以上(具体年限以合同内约定为准)。
6.4.5供应商可提供免费充电平台,非运营桩可设置免服务费、手续费。
6.4.6质保期内,供应商免费提供保修服务,如问题甲方可自行维修,供应商需积极配合指导并提供相应材料,如甲方无法自行维修,供应商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至甲方现场维修。质保期结束后,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乙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6.5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6.5.1未按要求履行合同,提供的充电桩不符合甲方要求的。
6.5.2采购人每年度对所有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的。
6.5.3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以及由此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商人:****
地 址:****开发区浦东路1658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0431-****4077
邮 箱:****@163.com
附件:1.报名文件模板
2.60kw充电桩技术参数要求
3.30kw充电桩技术参数要求
4.20kw充电桩技术参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