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采购一批史地教室专用教学仪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5日 10: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采购一批史地教室专用教学仪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60000
最高限价(元):9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采购一批史地教室专用教学仪器。
预算金额(元):960000
单位:元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包括教学专用设备,地理实践活动专用设备,历史综合实践课程,地理、历史虚拟现实教学设备,地理、历史创新实践教学设备,模型与标本、教室文化的定制装潢,通用设备及桌椅以及教室环境打造的交运、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移交前维护、交付使用以及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的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有效期内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政府采购活动;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 10:30(**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25日 10:30 (**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7190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cn/)或下载“**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CA服务热线0991-****29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柳树街6号
联系方式:136****2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丽景街198号10栋办公1809
联系方式:156****6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婉君
电 话:156****6022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