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及供暖用分水器、阀门、管件等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 08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不锈钢换热器 | 3台 | 本项目含焊接、支架、岩棉保温、外保护层等全部工作内容。 |
2 | 管子1 | 459kg | |
3 | 管子2 | 828 kg | |
4 | 冲压弯头1 | 29个 | |
5 | 冲压弯头2 | 10个 | |
6 | 法兰盘1 | 20片 | |
7 | 法兰盘2 | 18片 | |
8 | 法兰盘3 | 6片 | |
9 | 法兰柱塞阀1 | 6片 | |
10 | 法兰柱塞阀2 | 6片 | |
11 | 单项阀 | 3个 | |
12 | 安全阀 | 3个 | |
13 | 压力表 | 3块 | |
14 | 压力表阀门 | 3个 | |
15 | 压力表弯管 | 3个 | |
16 | 丝对 | 6个 | |
17 | 焊接古 | 3个 |
二、技术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指标 |
1 | 不锈钢换热器 | 3台 | 1.工作压力8公斤; 2.设计压力10公斤; 3.容积1.24m3; 4.传热面积10m2; 5.最大盛水量2840kg; 6.封头采用整板制作,不允许拼接,接管开孔不得位于A、B类焊缝上; 7.受压元件焊接接头应采用全焊透结构; 8.管板密封面与壳体轴线垂直,其公差为1mm; 9.机械加工表面和非机械加工表面的线性尺寸的极限偏差,分别按GB/T 1804中的m级和c级要求; 10.设备制作完毕后,不锈钢内外表面进行酸洗钝化处理。 |
2 | 管子1 | 459kg | 不锈钢φ57。 |
3 | 管子2 | 828 kg | 不锈钢φ133。 |
4 | 冲压弯头1 | 29个 | 不锈钢φ57。 |
5 | 冲压弯头2 | 10个 | 不锈钢φ133。 |
6 | 法兰盘1 | 20片 | 不锈钢φ57x14厚,压力16公斤。 |
7 | 法兰盘2 | 18片 | 不锈钢φ133x16厚,压力16公斤。 |
8 | 法兰盘3 | 6片 | 不锈钢φ25x14厚,压力16公斤。 |
9 | 法兰柱塞阀1 | 6片 | DZ50,压力16公斤,强度24公斤,密度17.6公斤。 |
10 | 法兰柱塞阀2 | 6片 | DZ125,压力16公斤,强度24公斤,密度17.6公斤。 |
11 | 单项阀 | 3个 | DZ100,压力16公斤,强度24公斤,密度17.6公斤。 |
12 | 安全阀 | 3个 | DZ50,温度<300°。 |
13 | 压力表 | 3块 | Φ150,压力16公斤,温度<85°。 |
14 | 压力表阀门 | 3个 | Φ15,压力16公斤,强度24公斤,密度17.6公斤。 |
15 | 压力表弯管 | 3个 | Φ15,压力16公斤,温度<85°。 |
16 | 丝对 | 6个 | Φ15。 |
17 | 焊接古 | 3个 | Φ15。 |
注:
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非进口产品,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将视为无效投标。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所列货物的技术、功能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在技术与功能等方面应等同于或高于上述技术、功能要求。
3.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
4.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报价中应包含设备费、运输费、焊接、支架、岩棉保温、外保护层等全部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不再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
★2.服务地点:****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每批次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且经买方保管员验收合格,并经买卖双方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当批次货款。付款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卖方未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买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卖方不得以此拒绝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
★4.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保修期3年,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2小时响应,24-48小时到达现场。
★5.验收:
(1)供方的产品必须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新品,并完全符合需方对具体技术细节的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
(2)货到需方后,需方按附件约定的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如发现供方产品不合格,需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供方免费包换或包修,不能修理或者调换,供方应给需方退货,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需方收货时的验收仅为形象验收,所出具的验收材料仅作为收货的依据,并不能作为供方产品合格的依据。
(3)需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收货后 3个月内向供方提出,同时有权要求供方免费包换或包修,不能修理或者调换,供方应给需方退货,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6.验收标准及方法: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