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眼科材料类和注射穿刺类耗材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包号:02包 注射穿刺类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魏武大道中段工行综合楼六楼
成交金额:403457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货物名称:一批注射穿刺类 品牌:艾贝尔等 规格型号:各规格等 数量:1批 金额:403457元/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同庆、陈鑫、缪慧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日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金融港(**大道与**路**)A11幢2楼优质采,电话:0551-****2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魏武大道与北一环****100米
联系方式:0558-****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新区金融港(**大道与**路**)A11幢2楼优质采
联系方式:0551-****2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刘工
电 话:0551-****0715/0551-****4037
2024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