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2024年叉车卸货服务采购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投标报价中板材卸货、砌块卸货、回收托盘分项分数编制有误,超出了总分设置,原分数设置情况为:
投标报价(月结) (30分) | 板材卸货(20分) | 月结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不足1%的按1%算)。 |
砌块卸货(30) | 月结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不足1%的按1%算)。 | |
回收托盘(10) | 月结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不足1%的按1%算)。 | |
投标报价 (押三付一) (30分) | 板材卸货(20分) | 押三付一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不足1%的按1%算)。 |
砌块卸货(30) | 押三付一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不足1%的按1%算)。 | |
回收托盘(10) | 押三付一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不足1%的按1%算)。 |
现予以更正:
投标报价(月结) (30分) | 板材卸货(10分) | 月结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不足1%的按1%算)。 |
砌块卸货(15分) | 月结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不足1%的按1%算)。 | |
回收托盘(5分) | 月结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不足1%的按1%算)。 | |
投标报价 (押三付一) (30分) | 板材卸货(10分) | 押三付一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不足1%的按1%算)。 |
砌块卸货(15分) | 押三付一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不足1%的按1%算)。 | |
回收托盘(5分) | 押三付一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不足1%的按1%算)。 |
其余项目及评分规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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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