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校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配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8日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学校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配备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仟陆佰伍拾陆万元整(¥****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仟陆佰伍拾陆万元整(¥****0000.00)
5. 交货期:合同签订并在接实际需求单位通知后30至60天之内完成货物的交付、安装及调试工作。
6.免费质保期:10年
7.采购需求: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
(1)CA证书办理
****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认证中心CA证书和**国际****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财政厅****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现场办理地址:**市**区平泷路251****中心4****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cn/zfcg/html/content/202********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3811、025-****3812、153****2027、153****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2950;QQ:****755361、****179389、****06745。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9点30分(**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4月8日9点30分(**时间);
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cn/)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七、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迎枫桥弄13号
联系人: 张梦婷
联系方式: 0512-****4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采购中心)
地址:**市**区平泷路251****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 0512-****0883,0512-****0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陆潘晶、谢骏纬
电话: 0512-****0883,0512-****0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