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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略) | ||
品目 | 货物/物资/医药品/病人医用试剂/其他病人医用试剂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18日 09:(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略) 每日上午:8:30 至 12:(略)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号天际华庭写字楼9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3月29日 15:(略)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号天际华庭写字楼9楼) | ||
预算金额 | ¥0.1(略)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略):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号天际华庭写字楼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
项目概况 (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文件推荐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即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磋商文件(报名邮箱:jxsnzbdl@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9日 15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SN2024-ZX-C(略)3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0.1(略)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在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30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所投一(略):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3.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略),不需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9日 至 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略),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获取文件推荐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即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磋商文件(报名邮箱:jxsnzbdl@163.com)】 方式:网上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5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号天际华庭写字楼9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5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号天际华庭写字楼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伍仟元整(¥5(略)0.(略) ),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户名:(略);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江南支行;账号:3605 0110 0689 (略) 0404),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还须充分考虑电汇(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略)文件。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支持创新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略)文件。 4、本项目如有补遗或变更,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了(略)文件的供应商,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可对此次招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或提出质疑。否则,参与响应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5、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6、报名邮箱:邮箱: (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长(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磋商采购公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