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03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4年03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03- 18 16: 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现将2024年03月18日我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03月18日-2024年03月2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33-****035(投资项目科)
通讯地址:**市**路518****中心D****服务大厅
邮编:2768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文号 |
1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项目涉及胶日线天然气管道迁改及保护工程 | ********管理处 | **省**市**区、****开发区 | 日审服环审〔2024〕7号:关于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项目涉及胶日线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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