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高碑店市医(略) (项目名称)已由 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以高行审招标核[****]38号核准以高发改复字[****]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碑店市卫生健康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债劵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高碑店市卫生健康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略)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高碑店市医疗应急体系灾后恢复项目-工程部分 工程建设地址:高碑店市市医院、泗庄镇中心卫生院、新桥镇中心卫生院、方官镇卫生院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高碑店市医院应急指挥中心进行房屋修缮,修缮面积380㎡,三个应急分中心房屋修缮面积150㎡,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15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略)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gov.cn/)】。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 3.1.5其他要求: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略)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0:00:00 至 (略)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略)
7. 联系方式高碑店市卫生健康局 |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名(略) |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迎宾东路202号 |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安中路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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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士昌(异议受理人) | 联系人:文子玮(异议受理人) |
(略) | 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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